獲得的利潤,國家財政抽小頭,本衙門留大頭,大部分利息都存進了“小金庫”,供領導調劑使用,一些錢用來吃喝玩樂,一些錢用到歲尾發年貨、發紅包。
還有的衙門嫌放高利貸來錢還不夠快,直接拿集資款甚至公款做生意。?
做什麼生意呢?造酒,造醋,投資房地產,販賣私鹽。
酒、醋、鹽,在大多數朝代都是專賣品,壟斷經營,利潤驚人。
房地產生意,至少從晚唐就開始興盛,晚唐的軍閥、五代十國的將軍、宋朝的王爺、明清兩代的京官,很多人從事房地產開發。
那時候的房產開發還很原始,其主要形式,就是在繁華地段買一塊地皮或者動用職權霸佔一塊地皮),然後在上面蓋門面房,蓋好了,再對外出售或出租。
像宋朝名將岳飛,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經營過房地產,只是他很清廉,經營所得主要拿來補貼軍用和興辦教育了,沒放進私人腰包,也沒有給下屬發年終獎。
但是別的文官武將可不像他這樣高風亮節,他們販賣私鹽也好,走私別的違禁品也好,投資房地產也好,賠了,用公款衝賬,賺了,自個兒笑納,再給同僚和下屬發點兒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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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因為各衙門,肥缺窮職天差地別,不同級別、不同性質的“單位”,“創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遠的。
職權大的衙門,“小金庫”充足,年終獎就多;沒人理會的清水衙門,“小金庫”寒酸,年終獎就少。
像是南宋大詩人陸游就說過他那個時代的一句順口溜:“吏勳封考,筆頭不倒;戶度金倉,日夜窮忙;禮祠主膳,不識判硯;兵職駕庫,典了祓褲。”
吏部是管官員升遷的,戶部是管工資發放的,這兩個部門,一個管人事,一個管財政,都是要害機關,所以紅包多得收不完。
而禮部主管文教,沒人理會;兵部在太平時節用處不大,也沒人理會。
所以這兩個機關的官吏就沒有多少紅包,窮得要去當褲子。?
當然也不能一概而論。有的衙門,雖然是“清水”,並不清貧。像歷朝歷代的翰林院,一沒事權,二沒財權,官員們跑關係走路子,很少到這兒來送禮,窮翰林是當定的了。
好在皇帝給他們一個收紅包的機會,譬如宋朝,朝廷冊封某個大官,一般讓翰林起草任命書,起草完了,皇帝會命令被冊封的那個大官給起草任命書的翰林送謝禮。
這謝禮動輒幾千貫銅錢,或者幾百匹絲綢,或者幾十匹好馬,相當優厚。
為了能夠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書,翰林們都儘可能集體上,小明負責提綱,小強負責初稿,小胖負責修改,小張負責潤色,最後再請小李來謄寫。
既然大多數任命書都是集體努力的結晶,那麼得到的謝禮自然也要集體分配。
怎麼分配呢?答案是集中起來,一年分兩回,三伏分一回,歲尾分一回,歲尾分的這回,就當是年終獎。
從某種程度上說,翰林們這樣分發年終獎,等於是自己哄自己高興。
需要說明在唐朝時,翰林分兩種,一種是翰林學士,級別高,有機會起草任命書,有機會拿謝禮;一種是翰林待詔當年李白就是這個職務),級別低,起草任命書的活兒一般輪不到他們幹。
不過翰林待詔跟皇帝見面的機會多,哪天逗皇帝高興了,一不小心就能升大官。
於是翰林待詔們定下了一個規矩,不管是哪個翰林待詔升官了,都得向沒升官的翰林待詔交錢,升的官越大,交的錢就得越多。
所以沒升官的翰林待詔隔三差五就能有一筆進賬,他們把這些錢存進“小金庫”,到了歲末,每人分一份紅包,高高興興回家去,開開心心過新年,也算是相當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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