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剛才兩個朝代不是平時工資高年終獎少,就是平時工資少年終獎高,但是也有個例,比如在明朝,各級官員平時的俸祿就很少,而政府發放的年終福利也很少!
但是當時的地方官員會有很多“額外收入”,相較之下京官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了,只能吃老本,但是因為佔據著地理和資訊的優勢,地方官想要獲取核心資訊的話就要巴結京官。
這時他們會在年終的時候把錢財孝敬給京官,以此來和他們拉近關係或是瞭解朝廷的動向,這也算是年終獎了。
至於清朝的話,清朝皇帝年底多用荷包來賞賜大臣,這賞賜的荷包裡究竟會裝著多少錢呢?
歲末皇帝賜給蒙古親王的那對大荷包裡,一般裝有各色玉石八寶一份,小荷包四對,內裝金銀八寶各一份,又小荷包一個,內裝金銀錢四枚,金銀錁四枚,這也算是挺豐厚的“年終獎”了。
再往後的民國時期,商店的夥計、公司的職員一般也都有年終獎。
年終獎有多有少,掌櫃或者經理可能有上千塊或者幾百塊大洋的年終獎,夥計和普通工人有個幾十塊或者幾塊大洋的年終獎已經很不錯了。
商鋪和作坊都有一批學徒,學徒一般是沒有工錢的,可是卻有年終獎。
大方的老闆會給個二三十塊大洋的紅包,小氣的老闆會管學徒一頓好飯,這頓好飯也可以算是年終獎。
那時候一年360日(陰曆),地主家的長工吃肉的日子大概有20多天。
這些日子多數集中在正月,地主家給長工吃肉則是一種拉攏鼓勵的表示,而正月沒有給長工加肉的東家,會蒙上慳吝的惡名這吃肉也可算是長工的年終獎了。
同時需要說明,在古代,只有高階官員的年終獎,才是由朝廷發放,國家財政出錢,有時候甚至是皇帝親自掏腰包給寵臣發紅包。
至於那些低階官員和些不入流的小吏,朝廷是不會給他們發紅包的,其年終獎還需要另外想辦法。?
辦法有很多,其中一種,就是賣廢品換錢。
你同樣沒看錯,賣廢品這個詞也是由來已久,在秦、漢、魏晉時期,那時的公文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寫在竹簡上,一份較長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簡。
等到公文寫成,從這個部門傳達到那個部門,怕竹簡丟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裝起來,紮緊了,再糊上膠泥,蓋上公章。
另一個部門收到這個口袋,剝掉膠泥,把竹簡倒出來,裝竹簡的這個口袋就成了廢品。
那時候裝竹簡的口袋有皮質的,有絲織的,也有麻布的,都能賣錢。
其中一些大點兒的部門——像負責監察百官的御史臺,公文往來最多,攢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運到市場上賣掉,一個部門的辦事員就都有年終獎了。
到了南北朝以後,公文主要用紙張,鑑於當時傳真機尚未問世,公文往來只能靠驛馬運送,路上怕紙張磨損,還得用封套把公文裝起來。
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稱“書囊”。
有些窮衙門,舊書囊攢得多了,讓裁縫改成衣服或者被單,過年時發給諸位同僚,雖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項年終獎。
至於寫公文用的紙張,每過一年半載,一定能攢下一大批,等過了保密期限,就能賣廢品,賣得的錢,也能發年終獎。?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辦法是放高利貸。
唐朝和宋朝,都有過這麼一段時間,如唐肅宗時期和宋神宗時期,是允許各“機關單位”向民間放高利貸的。
高利貸的本金,有朝廷撥付的“本錢”和“公用錢”,也有各級公務員們自己湊的集資款。
上至六部,下至府縣衙門,都把這些本金放出去。
放貸的物件,主要是各單位轄區內的商人,放貸的期限,短則幾天,長則一年。
月息最低3,而且是“驢打滾”的利滾利,利潤相當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