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臣們滿腹狐疑,因為廣東河泊所是個徵收漁稅的機構,雖是個肥缺,但主官只是個九品職位,皇帝怎麼會突然關注這個小衙門呢?
正當他們揣摩皇帝提問的意圖時,吏部尚書回奏說那裡有空缺。
雍正皇帝又說:“內閣藍供事勤於公事,忠於職守,可以補授這個缺。”
得到意外任命的藍供事正在萬分錯愕間,前來宣讀任命的太監又向他傳了一道皇帝的口諭。
“想吃魚應該自己下河去撈,不得佔漁民的便宜!”
這下藍供事才恍然大悟,知曉原來昨天晚上與自己對飲的官員竟是當朝皇帝。
於是藍供事一邊慶幸自己當時沒有出格悖論,做出什麼不好的舉動來,又一邊感恩於皇帝的恩德,百感交集之下,口莫能言,只是涕淚橫流磕頭謝恩。
透過這個小故事可以得知,雍正帝雖然以吏治嚴酷、鐵腕反貪著稱,可是他對官吏們的假公濟私行為居然也如此容忍,著實出人意料。
可見即使冷酷剛硬如雍正帝,也深知當時官場的貪腐已呈常態,根本無法杜絕,為了朝政正常運轉,便只能適度放任,任其自然了。
如果說,藍供事只是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工作之餘順手謀點私利,那麼晚清時的小吏就十分囂張了,他們甚至敢利用自己掌握的環節勒索官員,甚至連封疆大吏也要讓他們三分,比如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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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作為晚清位高權重的朝廷重臣,就遭到過小吏的勒索,可他非但沒有發作,反而還乖乖地認了,一句脾氣不敢有。
據《李鴻章全集》記載,李鴻章擔任淮軍統帥時,每年的軍費報銷數額達白銀3000萬兩之巨。
可是他去辦理報銷時,戶部的承辦書吏竟向他索要“部費”,理由是為了“多添書手,日夜迅辦”,這樣才能提高效率速辦速結,否則,“僅就本有之人,三數年不得了事。”
李鴻章統軍作戰,軍情火急,如果軍費不到位,軍餉不能發放,軍械無法採購,如何能打仗,片刻都不能耽誤的事又怎能等上幾年?
誤了軍機,吃了敗仗,他這位統帥可是要被朝廷處以軍法的。
情急之下,李鴻章也只能放下身段與書吏們協商。
原本書吏要索取回扣一厘三毫,即報銷一百兩得一兩三錢,以3000萬兩的報銷額度計算,回扣是約40萬兩,合人民幣4000萬元,這真的是太恐怖了,想想就害怕。
於是經過反覆討價還價,李鴻章最後只得認栽,雖然沒有給40萬兩,但也給了足足8萬兩,同樣是一個了不得的數字。
一個小小的書吏,竟然敢在事關存亡的軍國大事上勒索封疆大吏,如今想來當真是匪夷所思,可當時卻真就發生了,你能說什麼,可見那時官場腐敗到何種程度。
在那種氛圍下,真可謂洪洞縣裡無好人了,大官大貪小官小貪,只要是個官想不發財都難,最終苦了百姓。
像海瑞那樣弄得如此清貧,想來是拒絕了所有俸祿以外的灰色收入,而他又有一大家子要養;為了辦公,他還要僱傭師爺和書手,這些錢都要從他自己的俸祿中出,如此一來,日子自然清苦,在當時的官場環境中,除了他海剛峰,還有誰能如此自律呢?
由此可見,在中國歷史上,封建官場的貪腐從未被真正杜絕。
不管是朱元璋的堵,還是雍正疏通,雖然在絕大多數人眼裡,認為朱元璋的堵,不如雍正的疏。
但實際上,兩者的效果幾乎可以說是差不多,例如雍正之後,大清的貪腐依然存在,甚至更嚴重,還流傳出“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
所以,嚴刑峻法未能嚇阻官員們鋌而走險,高薪養廉只是反襯了人性的慾壑難填。
要徹底改善官場風氣,不能依靠人治和自律,必須健全和完善監管機制,把權力關進位制度的籠子,將官員的行為暴露在陽光下,接受群眾的監督,這也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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