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小說網”最新網址:https://wfxs.app,請您新增收藏以便訪問
當前位置:微風小說網 > 靈異小說 > 買宋 > 第264章 齊心協力救大火

第264章 齊心協力救大火 (第3/3頁)

上一頁 章節列表 下一章
好書推薦: 無限鬼劍 血族大家庭 三生鏡之一世為人 傾世無殤 陛下投降吧,六皇子大軍壓城了! 七日通靈 鬥營 重生之女翻譯官 娘子,吃完不許逃 霽雨初晴 春有百花冬有雪 重生之女配複仇記 徒弟個個都很拽 廢後也瘋狂 妃常神秘 犯上逆臣:從娶公主開始 從零開始的劍神 醉紅顏:朕的傾城鬼後 美人藏心 榮耀之愛

水袋:“以馬牛雜畜皮渾脫為袋,貯水三四石。以大竹一丈,去節,縛於袋口。若火焚樓棚,則以壯士三五人持袋口向火蹙水注之”。

水囊:“以豬牛胞盛水”,撲火時,“以囊擲火中”,是一種可投擲的滅火器。

唧筒:“用長竹,下開竅,以絮裹水杆,自竅唧水”,大概是最早的消防泵了。

雲梯:“以大木為床,下施六輪,上立二梯,各長丈餘,中施轉軸”,可用於高層建築的救火。

這些消防器械雖然不可與現代化的機器相提並論,但考慮到它們是800年前的產物,還是很不容易了。

同時駐紮在望火樓下官屋的“軍兵百餘人”,則是專業的消防官兵。

他們又被稱為“潛火兵”,都是職業的軍人,平日需要接受專業訓練,因此身手敏捷。

望火樓上的瞭望消防兵一發現哪處起火,馬上發出警報,“則有馬軍奔報”主管城市消防的領導,潛火兵即刻出動,以專業技能汲水撲火。

因為有了專業的消防隊,開封府發生的火災,通常“不勞百姓”救火。

要知道在宋代之前,城市並無專業的消防組織農村就更不用說了),失火了,很大程度上依賴民間的自救,國家也立法強制規定了臣民救火的義務,《唐律疏議》說:“諸見火起,應告不告,應救不救,減失火罪二等。”見失火不施救的人,將按罪刑比失火之人減二等的標準作出處罰。

《宋刑統》抄自《唐律疏議》,也有一模一樣的“諸見火起”條款,可要知道,《宋刑統》的不少條款,跟宋朝社會生活是脫節的,在司法過程中往往也存而不論。

“諸見火起”條款正是如此,因為北宋前期,政府曾要求,京師公私廨宇失火,鄰近之人不得擅自救火,必須等候專業消防隊前來撲救。

這一立法,原是為了防止有人渾水摸魚、趁火打劫,進入失火現場盜竊公私財物;另一方面,也是因為有專業的公共消防隊可以信賴。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可到後來發現不現實,因為要是你領居家著火了,你不幫著救,反而在一幫抱著膀子看著,等著專門的救火官兵來救,那時即便火被撲滅了,這鄰居也做不成了,所以到後來,慢慢的也就廢除了。

到了天聖九年1031),趙禎聽聞“都輦閭巷有延燔者,火始起,雖鄰伍不敢救,俟巡警者至,以故焚燔滋多”,遂修訂法令:“京城救火,若巡檢軍校未至前,聽集鄰眾赴救,因緣為盜者,奏裁,當行極斷。”

不過,所謂“聽集鄰眾赴救”,乃是指民眾“可以自行救火”,而非“必須動手救火”的強制性義務。

而從《東京夢華錄》的記載來看,東京“每遇有遺火去處”,都是由“軍廂主馬步軍、殿前三衙、開封府各領軍級撲滅,不勞百姓”。

從規定臣民救火之義務,到“不勞百姓”,這是城市公共治理的一大進步。

所以以此看來,此時的開封府著火應該是很不容易的,即使著了火,應該也很快被撲滅。

但其實不然,理想和現實總會脫節,因為雖然每個坊都設有一座望火樓,有專門觀測火警,而且樓下有“潛火兵”的軍隊駐守,專司消防。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制度總會慢慢腐朽,比如如果大家有機會看看清明上河圖的話,就會發現,張擇端在畫上也畫了望火樓,但樓上無一人觀望,而且更誇張的是,連望火樓下的兩排兵營都被改作了飯館。

比消防缺失更可怕的是城防的渙散,在這幅畫中,就連城牆上下都沒有一個守衛,土牆上面也沒有任何城防工事,連射箭的城垛也沒有,甚至連虛設的城防都沒有。

原本應該是有重兵把守的城防機構所在的位置,居然是一家商鋪,老闆正在驗貨,賬房在記賬。

所以從畫面上看,整個汴京正沉浸在濃厚的商貿氣氛中,完全是一座不設防的都城。

這不是張擇端有意設計的,而是真實地反映了此時宋朝已日漸衰敗的軍事實力和日趨淡漠的防範意識,故此,此次才會燃起這麼大的火,讓得所以人都是猝不及防,短時間內難以撲滅。

……

……

……

喜歡買宋請大家收藏:()買宋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

章節報錯(免登入)

上一頁 章節列表 下一章
隨機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