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暫且代理某一個州的事情,也就是臨時工。
甚至一個縣,他就叫權知某縣事,暫且讓你代理這個縣裡的事。
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
就是隨時都可以叫你走,滾蛋,因為你只是暫且代理。
當然也有一代理就代理十年、八年的,都可以,看心情,以及你老不老實。
這實際上就把地方官變成上一級政府跟中央隨時可以撤換可以變動的一個公務員、一個執行者,也沒固定任期,就是讓你管著,小心臟時刻懸著。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同時把死刑的複核權收歸中央政府,這樣一來就把全國的體制變成一個從上到下逐漸控制的體制,加強皇帝的權威。
光是這樣還不夠,他還突發奇想的在郡上面又設立了一個“路”。
原來唐朝設立的是“道”,他改成了“路”。
這個“路”是一個很複雜的體制,他的“路”有四個長官,一個是轉運使,負責物資的調撥、賦稅的調撥,這對朝廷很重要,你把糧食調到哪裡,要送到哪裡,對吧。
第二個叫提刑按察使,就負責審案子,司法。
第三個叫安撫使,掌握地方的軍隊,地方的廂軍,地方部隊他掌握。
第四個叫提舉常平使,負責經濟流通、物價。
這四個官的職權基本上把當時一個農業社會主要的功能都取代了,但是他們屬於不同的官員。
不僅這樣,這四個官員還規定他們不能夠在同一個城市裡辦公,他們的辦公地點是分開的。
而且這四個官員管轄的範圍也是不統一的,是重疊的,或者交叉的。
這樣一來,理論上,沒有一個地方官可以把所有職權拿在自己手裡,也沒有地方可以管到我這塊地方每一樣事務,也就是有些地方官即使坐大了,想造反也不成。
那麼到底聽誰的呢,全部聽中央的,也就是皇帝的,這些長官只能由皇帝任命。
所以這個改革是很厲害的,你想想看,如果現在有一個地方要獨立,他需要軍權,可這個地方駐的禁軍是歸朝廷管的,你一動我就把你幹了。
那地方官如果要造反必須把這四個人召集在一起,大家同心同德。
但事實上四個人集中在一起又麻煩,比如說今天我這塊地方軍事給我動員起來,對不起,這塊地方的糧食是歸那塊地方的,那麼這個地方司法又是歸他管的,這就很麻煩了。
採取這樣一種體制,讓他們之間相互分化,相互牽制,沒辦法同心同德。
同時還採取寬容為本的策略,也就是對那些造反的人,比如強盜、土匪等都採取招安的措施,你只要投降、招安、服從,就給你官做。
所以宋朝民間有句話,“要做官,殺人放火受招安”。因此《水滸》講招安不是憑空想出來的,的確是這樣的。
比如有些人老是考秀才考不上,急眼了,直接弄幾個強人在路上搶劫,佔山為王,然後就招安,招安以後就做官了。
當然,這種官一般都是小官,沒什麼實權,也幾乎沒有升遷的可能,而且隨時有被擼掉秋後算賬的可能,所以對於大部分的文人來說,這實在是屬於下下策,很少這麼幹。
這樣一來,老趙看似好像把所有的隱患都清除了,極大的加強了皇權,武將沒有造反的可能,宦官沒有專權的土壤,外戚沒有亂政的機會,宗室能保住自身就不錯了,文官就更不可能造反了,只能老老實實的聽他的話辦事。
可事與願違,只留下文官,一枝獨秀,最後想不坐大都不可能。
到最後根本就不用造反,直接光明正大的架空皇帝,挾天子以令諸侯,相當於你被君主立憲了一樣,你什麼都不用管,交給我們就行了,你能怎麼辦?
只能是無話可說無言以對,什麼都做不了,一把辛酸淚默默往肚裡流。
……
……
……
喜歡買宋請大家收藏:()買宋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