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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賭博之風日漸盛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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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狗”的玩法跟賽馬差不多,就是比賽誰家的狗跑得最快。

鬥雞走狗一直到兩漢三國時,依然是民間和宮廷最流行的遊戲。

例如魏明帝曹叡,不僅喜歡鬥雞,還專門為此建了鬥雞場所

到了南北朝時期,玄學風氣日盛,世家大族的子弟們嫌棄那些有實權的官職腌臢,是“濁官”,不肯去做,但玩起鬥雞來,倒不嫌那些雞掉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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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自詡清高的文人士子們,一邊流觴曲水,一邊鬥雞走狗,在大俗大雅之中放蕩形骸。

終於,到了唐太宗時期,作為一個有識之君,唐太宗深刻意識到了賭博的危害,深感前朝腐化墮落而亡,於是嚴令士大夫賭博,但依然無法禁止。

如到了唐玄宗時期,博戲又成為了街頭巷尾的靚麗風景,李隆基本人更是沉迷鬥雞,宮中甚至有專門靠養鬥雞維持生活的人,得到他的垂青,專門招來,替皇帝養雞。

為此長安東城一個叫賈昌的人,還因鬥雞被封為“衣食龍武軍”、“雞坊小兒”。

不僅唐朝不僅鬥雞,還喜歡鬥鵪鶉,玩法是在兩隻鳥前放置米粒,讓其爭搶、戰鬥,勝負裁定以一方退卻為標準。

到了宋代,國富民強,經濟發達,老百姓們口袋裡有了兩個閒錢了,更是嗜賭成風,凡事都好賭兩把,像是鬥蛐蛐兒便成了此時最流行的博戲。

乃至於趙家丟了北宋的天下,一溜煙兒跑到南方後,都沒把這份國粹丟下,臨安街頭最先發展起來的行業中,“促織兒”、“促織盆”就非常鼎盛,是專門售賣蛐蛐周邊的。

到了明朝也一樣,同樣喜歡鬥蛐蛐,特別明宣宗時期,蘇州朱鎮撫給朝廷上貢了一隻產自上方山的蟋蟀“黃麻頭”,一舉鬥敗了皇帝的“梅花翅”。

宣宗非常高興,下諭旨封這隻蛐蛐為“金絲黃麻頭”,這還不夠,連上貢此蟋蟀的朱鎮撫也“加官兩級”,賞赤金百兩。

上行則下效,皇帝喜歡蛐蛐兒,民間就到處抓蛐蛐,有專門判斷蛐蛐好壞的“健夫”“小兒”職業。

包括清朝滿洲人原本不流行這個,入主北京沒幾個月後,也染上了鬥蛐蛐的壞毛病,一場鬥戲往往能賭上數十金。

除了用動物、昆蟲作為賭博的玩意兒,各種賭博道具也在不停發展之中,花樣更為繁複。

漢朝流行“六博”、三國流行“樗蒲”、唐朝人玩“雙陸”、宋代人擲骰子、明清盛行紙牌和麻將,就連閨閣中的女子,也要藏起繡花針玩起“打馬”。

此外,還有骨牌、投壺、握槊、葉子等,數都數不清……

尤其是被稱為古代版足球的蹴鞠,其本身就是一場賭博遊戲。

儘管經常有很多人為了賭博,傾家蕩產,斷手瞎眼,但這種遊戲卻依然流行。

以“克己復禮”為核心原則的儒家士子們,在賭博面前更是徹底放飛了自我。

無數文人墨客還專門為賭博寫詩作曲,歌頌太平,比如關漢卿這一曲《骰子》:

一片寒微骨,翻作面面心。

自從遭點染,拋擲到如今。

包括著名的女詩人李清照,其實也是一個大賭鬼,專門寫過一篇《打馬圖序》:

【予性喜博,凡所謂博者皆耽之,晝夜每忘寢食。但平生隨多寡未嘗不進者何?精而已。】

所謂的打馬其實是一種棋藝博戲,棋子叫做“馬”,李清照沉迷於此,煞有介事地誇口自己的賭藝說:

“老孃我啥賭法都會玩,簡直是廢寢忘食呀!平生贏得多輸得少,都是因為我精通呀!”

到了民國時期,各種文豪大師們又都開始沉迷麻將,其中最著名的便是胡適了。

一開始,胡適因為老婆江冬秀愛打麻將輸了不少錢,還非常痛心疾首的說。

“女人們打麻將為家常,老人們以打麻將為下半生的'大事業,’我們走遍全世界,可曾有那個長進的民族,文明的國家肯這樣荒時廢業的嗎?”

可說完沒過多久,他自己就學會了打麻將,在老婆的耳濡目染下開始了“真香”之旅。

於是後來他又一本正經地說。

“英國的國戲是板球,美國的國戲是棒球,日本的國戲是相樸,中國的國戲自然是麻將了。”

在漢代的《鹽鐵論·授時》中,寫道:“博戲馳逐之徒,皆富人子弟”。

說明賭博是一場極其耗費時間和金錢的遊戲,不是富二代基本都玩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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