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媽媽眼見著日子過了三輪,她深知男人的新鮮感最多不超過七日,如今已經是過半了。這清王爺也不是什麼小人物,來來往往的男女不會在少數,傾兒雖勉強算得上絕色,可在這天子腳下,最不缺的就是美人。於是這王爺不急,傾兒不急,傾兒身旁的媚媽媽已經急著趕人了。
這不,午飯過後媚媽媽便拉著傾兒上樓,從她房裡的床沿邊取出暗格來,裡頭是一套碧玉頭面,看成色應屬上等,後又從衣櫃中帶出一件霞帔,因年頭久了有些老,看上去是十幾年前的紋樣。
媚媽媽拉過傾兒坐下,遞過那兩件東西,語出重重“傾兒,媽媽年輕時也有曾有過婚姻,不想父母之命定了個負心人,我才成婚不過三年,女兒不過半歲,他便納了妾室,我隱忍不發,怎麼能想到反而成了我怯懦,那個賤蹄子,攛掇著負心漢寵妾滅妻,我的女兒被小妾用糕點毒害,而我怒極之下一把火燒了那兩個賤東西,將全家財產埋在了桂花樹下,我在官府自首,坐了五年牢獄,這才出來用先前埋下的錢財開了酒館,當年見那人牙子來酒館賣你,你兒時的樣子與媽媽苦命的女兒有些相似,你的名字也是媽媽女兒之名。媽媽待你同親生女。只是迫於生活,媽媽如今的身份,女的喜宴可能無緣。媽媽無能,這套頭面與嫁衣,權當你的嫁妝了。還有這贖金,也一同給你。”言罷遞過那千兩白銀到傾兒的懷裡。
媚媽媽對傾兒從未藏私,她能想到的,能教的,全都如數教給了傾兒,傾兒是這樓裡特殊的存在,也受盡了優待,從小到大,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傾兒無言相對媽媽的一片情意,只是點點頭應下。
她與媽媽談天說地,聊了好久,也是第一次坦言,她對曾經的往事有印象,她知道自己曾經是個小門小戶的女兒,模糊的記憶停留在元宵節的那一天,但是她從來沒有覺得樓裡不好過,媽媽待她很好,樓裡的姐妹也待她很好,甚至是那贖身嫁了個屠戶的元姐姐,聽聞她即將離開,也派人送來了賀禮,她曾經以為,自己會在這樓裡度過餘生。
媚媽媽見時辰差不多了,再不離開又是待了整日,抹了抹淚,笑罵著將她趕出了房門,連聲讓她去收拾行裝,去見傾心之人。答應了人家的事情,總要做到才是。
傾兒想著,可是女兒原本也答應了媽媽,要一輩子承歡膝下,給媽媽養老送終的,如今卻是要先走一步,到底還是自私了些,那好容易才停了的淚又冒出來,傾兒趕忙拜離出了房門,淚便簌簌落下。
她在房裡收拾著行裝,樓裡的姐妹一個個送上了賀禮,又笑著送她離開,她沒有回頭,要離開的人是沒有必要回頭的,一旦回頭便沒有退路。她帶著所有人的祝福,穿過小巷,走到了康莊大道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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