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行,別故弄玄虛了,你快說。”
“根據我的第六感推斷,這個人八成不是兇手。因為從兇手的作案手法精細程度來看,他不會愚蠢到自己去拋屍,讓監控清晰的記錄自己的樣貌,這就是隊長所疑惑的地方。”
半個小時後,幾名警察將這名男子帶回了派出所。
這名瘦高個的男子顯然被剛才抓捕他的荷槍實彈的警察嚇到了,額頭的汗珠不停的冒出。
審訊室裡,王兵正在詢問這名男子:“姓名,年齡?10月12日淩晨三點鐘你在哪裡?在做什麼?”
“警察,我……我叫劉明,23歲,我真沒犯法啊!我只是那天不想回家,閑的無聊在街上散步,碰見了一個男人,然後他給了我一個長的黑色手提袋,叫我把它扔掉,給了我二百塊錢。我連看都沒看那個手提袋裝了些什麼?心想就丟個垃圾,還能掙二百,這種好事上哪撿。後來我就丟進了垃圾站,可是那個袋子很重,提的我手痠了。”
“在哪碰見的那個男人?”
“和平街老居民樓。”
“那個中年男人長什麼樣?”
“那天天色太晚了,我完全看不清啊。警察我沒有半句謊話。”
“你聽得出他的口音是哪裡人嗎?”
“我感覺不是我們濱州本地的,具體是哪裡我也聽不出。”
“這麼說,你只是丟了個垃圾袋,他給了二百塊錢,就這麼簡單?”
“是真的啊,警察,我沒有半句謊話。”
段一林等人在審訊室外透過裝置聽完他們的對話後,不覺得劉明在說謊。
和平街老居民樓和和平街垃圾站相距大概300米,再將劉明的這段行蹤從監控錄影上調出,和劉明說的基本相同,只是和平街老居民樓處沒有監控,沒有拍到劉明和他口中的男子。
幾人思考片刻後,都一致認為和平街老居民樓處可能是案發第一現場,如果劉明沒有說謊的話,調取和平街沿路的監控應該能發現他口中的男子。但是劉明仍然有嫌疑,不能憑借他一個人的說辭,就定論他跟本案沒有關系。所以現在要立刻派技術人員趕往和平街,另一部分人繼續查監控。
大約十多分鐘後,一行人來到了和平街。
經過技術人員的勘察:發現和平街老居民樓處的巷子入口處發現了許多雜亂無章鞋印,但是有兩對鞋印特別奇怪,這兩對鞋印在一個很小的範圍內頻繁變化,鞋印痕跡時而深時而淺。根據對鞋印的進一步分析,其中一人是身高在1米7到1米8範圍內,另外一人在1米5到1米6之間。由此可以推斷此處有可能兩個人曾經發生過劇烈肢體沖突。
這裡很有可能就是案發第一現場,被害人也許就是回家的路上遇害的,她的住處也許就是老居民樓附近。段一林腦海中突然閃現的假設有時候對破案起著至關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