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禁止條例有不合理地方,但就現實情況來說,這是必然選擇。
沒有戀愛禁止,偶像這個行業,不能發展到更高位置,談什麼和其他明星、娛樂手段競爭。
不過,有戀愛禁止,禁止成員在想戀愛的年紀談戀愛,又是一個極其考驗成員偶像覺悟的事情:
“會不會願意為了夢想,放棄戀愛?”
“會不會願意為了當偶像,放棄異性接觸的權力?”
“會不會願意為了在偶像這條路上走得更遠,苛刻要求自己遵守偶像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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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王崇雲很想用粗鄙話去問那些‘私聯’偶像失格成員:
“沒有戀愛,沒有男人,你就活不下去了嗎?”
“在你們眼裡,自己愉悅,大於隊友,大於公司,大於自己的夢想嗎?”
“你們之前說的,為了夢想,為了偶像,願意放棄一切,會遵守偶像守則,全特麼是騙人的鬼話嗎?”
以前,這些成員說出這些話,為了偶像,為了夢想,會遵守偶像守則,全力偶像事業時候,不知道別人信不信,以前的王崇雲信了。
以前的王崇雲認為,偶像是一個美好的事物,給粉絲帶來美好體驗,給當偶像的成員也是如此。
女孩子們大多向往漂亮的衣服,只是在含蓄的華夏,漂亮的衣服並不能隨意穿著,而當偶像,可以任意穿著漂亮、閃耀的衣服,在耀眼燈光下,受到粉絲們的高聲呼喊和應援支援。
在當偶像的過程中,女孩子們就是天上太陽,被粉絲、大人們圍繞轉著,只需要使勁發光發熱,把自己的光亮灑在所有角落,照亮圍繞著她的星星、星球,不需要考慮別的因素。
當偶像,是美好的體驗,當偶像的她們,當上偶像的她們,應該會遵守約定,擁有偶像美好同時,捨棄自身的小愛,把對男人的愛慕轉換為對所有粉絲的大愛上。
王崇雲認為,她們是能夠遵守的,也會因為王崇云為她們編制的偶像夢上,把更多愛奉獻給喜歡她們的粉絲——這是王崇雲一直塑造出來的體系,粉絲把喜歡和愛傳遞給偶像,偶像把大愛和正能量傳遞給粉絲,是雙向迴圈。
但是,事實似乎並不是如此。
成員在成為偶像之前犯的錯,和偶像體系並不關係,是她自身的問題。
成員在成為偶像之後,還選擇犯錯,在已經被偶像體系同化的階段,還選擇犯錯,除了是她自身的問題,偶像體系問題是不是很嚴重?
“女生們沒有男人不行?”
戀愛禁止,禁止了她們的生命源泉,沒有男人,沒有戀愛,她們寧願不當這個偶像。
“戀愛和夢想,我全部要!”
人的貪慾是原罪,是自從出生之後便伴隨在身上的罪惡,後天,無論多麼美好的事物,都不能阻止人的貪慾。
“我擁有偶像的體驗同時,我還要擁有愛情的滋潤,這不是我的錯,這是人的原罪。”
又回到最開始的話題,戀愛禁止條例本身是錯的啊!
錯在高估了夢想的重要性,高估了人的自律性,高估了成員的偶像覺悟。
低估了成員對愛情的渴望,低估了人的普通性,她們只是普通的女孩子。
夢想這種虛幻的東西,怎麼能夠阻止人對愛情的追求,怎麼能夠抵消人的僥倖心理。
王崇雲開始認為的,偶像都是美好神聖的,女孩追求夢想過程都是專一不二心的,根本上都是錯的。
只是理想主義者的一廂情願,她們並不是第二次人生,不應該把上帝視角下的觀念強加給她們,她們只是普通的人,普通的女孩子。
“這一切,都是我的錯!”王崇雲忽然有些悲傷,垂著頭呢喃著說出了這句話。
確實,是他的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