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銳的哨聲從王旭的嘴中響起,一匹身高九尺,通體火紅的大馬聞聲而動,四蹄翻飛,朝他所在的位置奔來,那帥氣的騷包勁,如果是被李靖這樣的軍事大家看到了,一定會說,‘你這樣的人,在戰場上一般都活不長。’
果然,他才剛剛翻身上戰馬,便聽“繃”的一聲,是硬弓重箭離弦的聲音。
重箭的目標正是王旭,之所以先射他,或許是因為叛軍的神箭手根本在戰場是找不到孫享福的身影吧!
“咻!”
利箭朝王旭快速飛來,他不但不避,反而發出一聲冷笑,下一刻,那精鐵打造的箭枝,竟是被他抓在了手中。
“哼,在本公子面前玩箭,你們都還嫩了點。”
有多拉風的裝扮,就得有多拉風的實力,就像三國時期的戰神呂布一樣,人家有駕馭那一身帥氣的實力。
這一點孫享福是羨慕不來的,在他看來,能用弩箭遠距離殺敵,就絕不靠近了用刀劈砍,這是後世看慣了槍戰片的人的思想,所以,他在護衛的重重守衛下,把烏茲鋼刀的刀柄握的滿是汗水了,也沒有向前邁動一步。
王旭幾乎沒有任何停頓的就將這支鐵箭射回到了那些向他發出暗箭的弓箭手,一聲慘叫便是他取得的戰果。
“全體都有,列方陣對敵。”
由於朔州是草原邊塞,團結營要面臨的也是草原騎兵,所以,朔州團結營的步兵全部是長槍手兵種,另外,為了防止被機動力超強的遊騎兵拋射,他們還配了厚實的大盾。
此時,看到郭破屬下的五百團結營步兵已經穿好棉甲,列好戰陣,孫享福總算放心了不少,有這些大盾和一丈三的精鐵長槍在,突利騎兵要趕沖上千,首先就得被紮死一大片,而突利還沒有到來的時候,被紮死的自然是王氏的叛兵了。
“齊步向前。”
“後列注意空出前列收槍位置,聽口令邁步。”
郭破是老軍伍,他下達的軍令十分準確,只要士兵們按照他的命令來,散亂的向他們沖過來的王氏叛兵,就是一面倒的被屠殺的命。
“夾緊槍身,刺。”
隨著郭破的第一個攻擊命下達,前排兩列的兩百柄寒光閃閃的精鐵槍便朝沖上來的人群刺了出去。
“噗,噗,噗……”
利刃入肉的聲音響起,聽的不遠處的孫享福渾身都打了個寒顫。
“收。”
“噗,噗,噗……”
這次是那些叛軍屍體整齊倒地的聲音。
團結營的步兵訓練了大半年,只學了三招,齊步,突刺,收槍。
他們每天吃的是大米飯,甚至隔三岔五有肉菜,早晚一個時辰,只練這三招,臂力和身體慣性早就達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程度,手中的利槍刺穿一個人的身體,從身體的另一端露出來,甚至都不會變幻角度,這樣列陣殺起人來,當真的幹淨利落。
當然,這在郭破的眼裡看來,還不算強軍,大唐真正強的是陌刀陣,那種幾百重甲大力士陣齊列陣揮舞大刀的場面,看的才叫嚇人,對陣騎兵的時候,往往能讓騎兵人馬俱碎,他們通常也是隻練習列陣和劈砍動作,所有人的劈砍和腳步移動節奏都要保持一致,不然,就有可能被自己陣營的人劈死,可不是像某些小說的說的,只有後世的軍人才知道陣齊列陣,動作一致的重要性。
“齊步向前!”
“刺!”
“收!”
在孫享福這邊一面倒的殺敵的時候,王旭那邊也穩住了陣腳,這時,他這身顯眼的裝扮的好處便體現出來了,很多被喧鬧聲吵醒的王氏家兵開始向他靠攏,當然,更多的人被早有準備的叛軍砍殺了,不過總算被他聚攏了一撥人,能夠與叛軍對抗了。
夜色下,場面無比的混亂,遠處的馬蹄聲越來越急,孫享福這邊卻是處於混戰之中,白天修建的那些防禦工事如果沒有人去防守,那麼跟白挖了沒什麼兩樣,在兩萬突厥騎兵面前,他們這點人可有點不夠看。
“大人,突厥人快到了,咱們是不是搶馬撤離?”
有了團結營的加入,護衛隊這邊壓力驟減,這時,張軻才有時間跟孫享福請示道。
孫享福聞言卻是搖搖頭道,“不行,馬匹的數量不夠咱們所有人用,如果被突利連夜攻到應縣那邊,數萬戶百姓就得遭殃,咱們辛辛苦苦經營出來的朔州就會毀於一旦,必須要想辦法頂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