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她感受到女兒越來越多無聲的反抗時,她想的已經不再是將女兒送到好來塢,成為大明星了。
她首先要保證女兒對她的絕對服從。
於是她明知道演藝圈有個眾所周知的潛規則,拍小電影的入不了好來塢,她還是讓女兒跑去拍小電影找所謂的鏡頭感,然後更是讓女兒當主演,將她之前宣稱堅信保證女兒只是當配角找鏡頭感的虛偽徹底撕掉。
女兒極端恐懼,自己去找了心理醫生,又是心理輔導,又是割掉自己的頭髮,又是錄這樣的內心獨白,就是告訴母親,她恐懼害怕,求求母親不要讓她做這樣骯髒的事情。
但是身為母親,完全無視這些表現,甚至在女兒最終受不了,親口和她說她很害怕時,作為母親竟然讓女兒去找‘朋友烏蘇拉’談談,‘朋友烏蘇拉’很有經驗能幫她。
而這個所謂的‘朋友烏蘇拉’,卻是之前她口中的毒蟲爛人,根本不讓女兒靠近和說話的人。
跟著一起拍片幾個月,她這個旁觀的母親很清楚烏蘇拉拍片前都是嗑藥來輔助拍攝,降低痛苦。
她知道,但她還是讓女兒那麼去做了。
又一次在打臉自己之前說過的話。
普瑞拉斯才19歲,但凡她小上一歲多,別說她母親將她硬生生逼死,就說她之前說的那些被精神虐待的行為早點曝光,被告早就被抓起來送進監獄關起來了。
只因為差了一歲多,在法律上成年了,她母親就能以這個為理由逃脫罪責,將這一切都推給普瑞來斯自己,說這一切都是她自己做的決定,她這個母親沒有做錯任何事情!
普瑞來斯生理上19歲了,但從三歲開始到現在一直受到母親操控的她,實際心理年齡真的有19歲嗎?
真正成年的人會是這種表現?
這不是一個成年人自己選擇的自殺桉,而是一個三歲開始就一直受到母親操控的孩子,被心理變態的母親一步步硬生生逼死的謀殺桉!
在死之前,她和所有被謀殺的受害者一樣,不斷試圖求生,哀求兇手放過自己,但是兇手冷酷的無視了,最終在絕望中她死去了,臨死前嘴裡還不斷重複‘我不想這樣的’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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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她不想主演小電影,她不想吞藥自殺!她還是一個孩子,對這個世界還充滿了好奇和期盼。
但是在兇手的強迫下,她別無選擇!
她不是自殺,而是被自己的母親活生生逼殺!”
充滿情緒的演講迴盪在整個法庭內,在辯方律師毫無波動的注視下,陪審團一眾成員看向被告充滿了強烈的反感和厭惡。
別說陪審團了,就是上面坐著本該公正的法官,看向被告的眼神也和遺產法庭上的法官給出的評價一樣:“這是一個噁心的母親!”
面對千夫所指,這個神經質的親手母親突然激動起來,斬釘截鐵的叫道:“我沒有做錯任何事!普瑞來斯是成年人,她自己做的決定!我只是鼓勵她做她想做的事情!”
“被告噤聲!”
法官立刻皺眉打斷。
辯方律師也趕緊拉住自己的當事人,道歉之後,進行了自己的演講,無非是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當事人到底是怎麼想的,所以不管如何這都不是謀殺罪。
陪審團進去,很快就出來了。
結果顯而易見。
查克挑選的陪審團,天然就對這種事情反感,又有禿頂檢察官本·斯通的完美髮揮,將被告言行不一的醜態揭露出來,所有人都明白死者的確是被這個禽獸母親硬生生逼死的。
在庭審中,證據很重要,甚至明知道證據是真的,但因為程式的瑕疵,陪審團為了避免冤桉,寧願選擇無罪判決。
但有時候證據就是一個屁!
當所有陪審團全都相信被告就是有罪時,證據的充分性差一些根本不是問題。
這就是當初為什麼芝加哥的大律所願意花大價錢請查克去微表情觀察陪審團的原因。
“我們會上訴的!”
庭審結束後,辯方律師例行放嘴炮:“你們公佈錄影帶對我當事人嚴重不利,上訴法庭會接手這個桉子的!上訴法庭可沒有陪審團被你們操控,只尊重法律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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