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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朝花夕拾「9」【棲城,2023】 又……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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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所裡it新開發的一個軟體叫tiatter,還在做測試。它會收集同型別案例各階段時間的大資料,預測我們的案子每個階段大概會持續多長時間。”他指著時間軸給瞿英姿看,“你看,它預測這個案子,叢千斐刑拘12天之後就會被檢察院批捕。”

雖然已經法考過兩次,但沒有接觸過實務的瞿英姿還是無法理解:“掌握這個時間有什麼用嗎?”

“根據刑訴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刑拘之後,公安機關要在3日之內,提請檢察院批捕。當然特殊情況下,這個時間可以延長,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比如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這個時間最多可延長至30日。這個時間以內,公安機關要作出是否報檢察院批捕的決定。”

“如果認為需要逮捕的,就要報批檢察院了,檢察院要在7日之內作出是否逮捕的決定。一旦檢察院批準逮捕,取保候審難度會變大,另外這也相當於一個訊號,證明這個案件無罪的機率比較低,因為現在提倡的都是‘少捕慎訴慎押’,檢察院不會貿然作出批捕決定。”鄭躊躇非常細致地科普,“所以律師在檢察院批捕之前介入,是最好的時機,有種說法叫黃金37天,就是指這段刑拘到作出逮捕決定之間的時間,是律師需要好好利用的黃金時間。”

“當然啦,不是每個案子有37天的黃金時間的。”鄭躊躇點著螢幕上的那段時間軸,“比如這個案子,tiatter根據以往大資料的預測是12天。”

聽他這麼講,瞿英姿一下把這個軟體當成了魔法水晶球一樣的寶貝:“那這個軟體預測得準嗎?”

鄭躊躇聳了聳肩:“我之前試過,沒一次準的。”

瞿英姿“呃”了一聲,霎時對tiatter失去了興趣。

鄭躊躇這邊剛科普完,王覽月就替江耀解圍,繼續向王永遒婉轉解釋:“簡而言之,叢千斐和阮覓夏那天是在玩那種透過虐與被虐來獲得快感的情|趣遊戲,而叢千斐的角色是遊戲裡的施虐方,而阮覓夏的角色是受虐方。”

“為什麼要在這塊兒解釋這麼久?”王永遒不滿,“你們當我是多老的老古董嗎,這不就是像那個電影《五十度灰》一樣嗎?我30年前可就辯護過情侶在這個遊戲過程中導致一方死亡的案子。”王永遒讓江耀繼續往下分析,“你不要再解釋了,接著說案情。”

江耀突覺得自己在王永遒面前的遮遮掩掩實屬多餘了。

王永遒做了這麼多年刑辯,顯然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已經見過了。他不僅在30年前就已經接觸過此類案件,沒想到竟然也對同類題材的電影也有所涉獵,不管是從電影上獲得的理論知識,還是實踐知識,可能都可以降維打擊他了。

江耀於是繼續分析,起身在白板上畫時間線:“如果按叢千斐的說法,案情其實沒有那麼複雜。12月1日,阮覓夏在泉湧路的汀蘭畫廊成功策劃了一場畫展,畫展結束的時間是下午五點。而她和叢千斐約好了五點半,在畫廊旁邊的小巷子見面,而她要求叢千斐扮成綁匪,將她綁上他的車。”

“叢千斐按她說的做了,雖然阮覓夏在他面前掙紮,他仍然認為她只是沉浸在角色扮演中,所以沒有察覺到什麼不對。他把她帶回到自己位於霧水區的別墅,然後在別墅裡繼續用鞭子等道具玩了以往他們一起會玩的遊戲。叢千斐說遊戲結束之後,阮覓夏並沒有感受到任何恐懼和害怕,反而很興奮,並且向他表示她很享受。兩個人吃了叢千斐點的外賣以後,相擁入睡,無事發生。”

“之後12月2日早晨,叢千斐說他要去外地出差兩天,如果阮覓夏想待在他的別墅,可以盡情待著。阮覓夏十分不捨地和他道別,說會在別墅裡等著他回來。”

“結果12月3日下午,阮覓夏從別墅的二樓跳窗跌落至平地,摔斷了她的右手。她大聲呼救,引起了保安的注意,並幫她報警。她堅稱,一週前她因為受不了叢千斐的控制慾,已經和叢千斐提了分手,但叢千斐不願意並把她綁到了別墅,用手銬將她囚禁在床頭。她趁叢千斐出差的時候,拗斷了自己的手指,才得以掙脫了手銬。因為他反鎖著臥室門,她只得跳窗逃跑。”

“完全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王覽月意識到這次又是一起“羅生門”案件,“阮覓夏能拿出什麼證據?”

“她已經在微博發過自己和叢千斐的聊天記錄,都是一些她叫他不要再糾纏她的內容,但是叢千斐的回答確實很死纏爛打,類似說一些不能沒有她,如果她敢離開他,她就死定了的話。”鄭躊躇整理過阮覓夏的微博,“還有,阮覓夏的同事說,阮覓夏之前確實經常抱怨叢千斐的控制慾很強,她受不了想和他分手,但怕他來糾纏。另外,畫廊旁邊的小巷子其實有監控,也清楚地拍下了叢千斐綁人的畫面,她表現得確實很恐懼。”

“聽上去很不利啊。”王覽月又問,“那叢千斐拿得出什麼證據來證明他說的話?他們的聊天記錄裡有涉及spay,或者遊戲之類的話題嗎?”

“沒有,他說如果涉及這個話題,他只會打語音和阮覓夏說,他本來就是不想留下關於這個任何聊天記錄。”沒想到這樣的謹慎卻反而使得從千斐失去了證明的證據,江耀更覺頭疼了,“而叢千斐說他和阮覓夏的那些死纏爛打的話,也是spay的一部分,因為阮覓夏說她比較喜歡他有那種霸道總裁的感覺,特別喜歡他說一些顯示強控制慾的話。”

“可是有一個問題。”瞿英姿加入發言,因為她長期在調查取證部,對一點問題很敏銳,“按叢千斐的說法,他肯定沒有反鎖他自己臥室的門。但阮覓夏跳窗,是因為門被鎖上了,這個和叢千斐的說法肯定有矛盾。假如叢千斐說的是真的,是她想栽贓叢千斐,她就要自己先出房間,從外面反鎖臥室的門,然後把鑰匙藏進叢千斐的公文包。可這樣一來,她又該怎麼再回到房間內去呢?”

對於這一點,江耀會見時也沒有忽略,將叢千斐的話原原本本告訴眾人:“叢千斐說那個臥室的門鎖裡外都有鎖孔,他只有一把鑰匙,既可以從裡面鎖,也可以從外面鎖。他確實沒有從外面鎖過門,但當晚他和阮覓夏一起相擁入睡時,為了安全起見,他有從內反鎖過臥室的門,但只是旋轉了鑰匙,他記得他把鑰匙留在了門鎖裡,平常臥室門的鑰匙都是被留在門鎖上的。”

“第二天早上他離開時,用同樣一把鑰匙開門後,還是把鑰匙留在門內的鎖孔裡。但警察在訊問他時,向他出示了這把臥室的鑰匙、手銬的鑰匙和阮覓夏的手機,說都是在他的公文包裡發現的,問他是不是反鎖了臥室的門,在囚禁了阮覓夏後,就將這兩把鑰匙和阮覓夏的手機藏在了他的公文包裡,帶走了。”

鄭躊躇有了新的想法:“那麼,會不會是阮覓夏配好了一把一模一樣的門鑰匙,將這把鑰匙和手銬的鑰匙、她的手機提前放進了他的公文包裡呢?”

江耀否認了這個可能:“如果說是手銬的鑰匙,阮覓夏提前去複制一把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是那把門鑰匙,可能性不大,因為這把門鑰匙上面確實有他的指紋,並沒有阮覓夏的指紋。而且叢千斐平常都是和阮覓夏一起出入這間別墅的,阮覓夏沒有機會帶走這把鑰匙,自己去另配一把。”

“那確實很奇怪了,”王覽月也想不明白,“除了鑰匙、手機以外,警方那邊在叢千斐的家裡還搜到什麼物證了嗎?”

“一些道具,比如皮鞭之類的,還有囚禁阮覓夏的手銬,和阮覓夏的傷口也吻合得上。但問題是,叢千斐當晚確實使用過這些道具,但他說都是為了玩,絕對不是為了傷害阮覓夏。並且在遊戲結束以後,他就把手銬給解開了,絕對沒有用手銬囚禁阮覓夏。”

王永遒聽著,神色也凝重了起來。他原以為只不過是一起簡單的非法拘禁案,現在看來,遠比他想象中得要複雜多了。

他問江耀:“那你目前的想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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