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饒束是跟著他的背影出來的,但途中有一個紅綠燈,很他媽巧的,就,把兩人隔開了。
等到下一個綠燈亮起,她穿過十字路口時,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於是饒束只好繞著琶洲島這一帶街區打轉,也不知道走到哪裡了,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跟迷了路的螞蟻一樣。
左手手掌心攤開著,右手在下面託著,她邊走邊低頭看。
明明掌心裡什麼都沒有,她卻捨不得握起來或者垂下去。
就非要以這種雙手捧著的虔誠姿態,才足以銘記那一瞬心動的鮮活滋味。
如果可以的話,饒束真想拿一隻手套套住這隻手,以後都不洗手了!
雖然、好像、可能,有點髒的樣子。
但是,誰管呢!
你瞧,人與人之間多麼奇妙。
開心著各自的開心,憂慮著各自的憂慮,卻在彼此的想象中,把對方與自己扯上關系。
笨蛋,明明,沒關系的。
能有什麼關系呢?
人人都不過只是在從別人身上找尋自己存在的意義而已。
如果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那麼,在這一年,張修不認為自己需要感情這種東西。
捧著手的短發少女不知何時出現在他的視線範圍內,她白色的衛衣被淹沒在街頭行人中,但鑒於其姿勢突出,還挺好認。
她在做什麼?閉著眼睛走路嗎?還是在繞圈?有點蠢。
的確有那麼一刻,他懷疑過這個女生。懷疑她別有目的,所以才會以一種近乎荒誕的、不要命的方式來靠近他。
但反過來想,其實也很容易想通。因為,那些真正別有目的的人,往往都偽裝得不著痕跡,非常自然。
別開眼,張修回到餐桌旁,握著玻璃杯喝了口白開水。
兜裡的手機又在震動,十之八·九是丁恪。
他放下玻璃杯,指節明晰的長指在杯子稜角處停了幾秒,腦海裡與玻璃有關的某些碎片炸裂開來,悄無聲息地,他面色平靜。
只是,原本殷紅的唇卻開始發白。
手指輕輕掠過,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碎得徹底。
尖銳的碎片散落在他腳下。
手機持續在震動,撥電話的人彷彿嫌自己的死期來得不夠快一樣。
盯著地板上的玻璃片看了一會兒,張修抬腳跨了過去。
怕什麼?
這種事,以後還多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