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回從沒像眼下這麼狼狽過。
以前,無論做什麼,他不說遊刃有餘也差不多。
就算真碰上什麼難辦棘手的案子,他也不會覺得怎麼樣,只要踏下心來做,他就不信有過不去的坎兒,有破不了的案。
可是碰上石警生,他覺得過去二十幾年裡,自己真是高估自己了。
石警生被人接走一週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甚至連他爸都找不到這人在哪兒。
並不是說石警生這次參與的案子保密級別有多高,要真是那樣,他們肯定一點信兒也打聽不出來。
正相反的,有人在知道他們在找石警生之後向他們透露過,這人目前情況不太好,被“使”得太狠了,當場不省人事,眼下是不是還活著都不一定。
這話傳到方爸爸這裡,被加工了一下,沒敢跟方回和鄭局長有什麼說什麼。
一方面是因為這事兒還不確定真假,另一方面則是怕方回自不量力,沖動之下犯錯誤。
不過方爸爸很生氣。
方回雖然沒直接說明石警生跟他的關系,但方爸爸又不傻,自然從他的神態語氣和一些話裡推斷出了答案,知道這人十有八九就是自個兒未來的“兒媳婦”。
這“兒媳婦”方爸爸早有耳聞,甚至遠遠地碰上過幾回,說不在乎他的能力是假,但更讓方爸爸認同的,其實是“血脈”。
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孩子,雙親有一方是警員,還因公殉職了,方爸爸二話不說把兒子送人家都行,更甭說是石警生了。
眼瞅著方回急得發瘋,連手頭的案子都放了,見天兒跟只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撞,方爸爸心裡也是五味雜陳。
知子莫若父,能讓他那一根筋的兒子放下接手未告破的案子,這人要是真就這麼沒了——方爸爸都不敢往下想。
能動用的關系都用上,自己動不了的關系就想主意找人幫忙用上,方爸爸跟人家說這事兒的時候也從一開始的“找個人”變成了“我兒媳婦讓人弄走了”。
還真甭說,老方家把石警生“認進門”沒幾天,還真將這一潭死水攪出了波瀾。
石警生被帶走後第十一天,方爸爸得到確切的訊息,這人現在就在本市的xx軍區總醫院,深度昏迷過幾天,現在人雖然是醒了,但沒有意識。
方爸爸掛了電話之後立即將情況一五一十地告知方回,而後自己也開著車打家裡出來,一路飆向xx軍區總醫院。
他到的時候方回已經到了,並且已經和守在病房門外的兩名便衣幹完了一架,正在和病房裡的青年互掐。
兩名便衣本來想沖進去幫忙揍方回,好在方爸爸及時趕到,倆人一見是熟人,都愣了愣。
方爸爸朝兩人義正言辭地吼:“愣著幹嘛!把他們給我拉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