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沒有突破您的技術壁壘。”對此,弗蘭奇是頗為佩服的。一個人佈置了對方幾個公司都闖不過去的雷區,確實很不容易。
楊銳微微松一口氣,問:“既然沒有突破技術壁壘,你們怕什麼?”
“怕他們不顧技術專利,直接生産。”
楊銳微怔。
弗蘭奇以為楊銳不明白,費心解釋道:“市場壟斷地位是日系工廠的戰略目標,失去壟斷地位的業務群,很有可能被掌握他們命運的財團裁撤掉。所以,日本公司寧願違反專利法,也會用新技術生産輔酶q10的……”
“他們準備和我打官司了?”
“如果您狀告他們的話,是,他們準備拖著官司,繼續生産,直到有裁決。”
“但裁決很慢?”
弗蘭奇點頭。
楊銳暗嘆一聲,終於走到了這個地步。這也是所有中小型生物公司都可能遇到的情況,大型財團或大型制藥企業,罔顧小公司的專利,一邊打官司一邊侵害專利以牟利。
專利官司曠日持久,有的能持續七八年,乃至十七八年,時間長的足以熬到一種專利不值錢。
官司輸了,固然要賠錢,但在大部分時間,賠的錢都比他們賺到的少的多。
可以說,財團和大型藥企,是將官司成本,以及最後的賠付成本,算到了總成本裡面。
換言之,他們明知道官司會輸,也會侵害專利,只要有利可圖。
捷利康沒有侵害楊銳的專利,一方面是楊銳的要價並不離譜,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們尚未掌握相關技術。
日系企業就不同了,他們不可能再從楊銳手裡拿到專利授權,另一方面,他們儲備的技術能讓他們迅速的複制楊銳的技術。
事實上,楊銳的技術壁壘,不可能是完美無缺的,長期做預研的公司,很可能也註冊過相關的專利,只是沒有楊銳的完整一致罷了。
“看來,只能把官司打下去了。”錢是英雄膽,楊銳兜裡揣著80萬美元,雖然不夠將官司整個打完,總能支付前期的費用了。
而他只要能熬到官司獲勝,固然不能攫取全部利潤,總是會有一筆不菲的賠償,總比縮起腦袋來劃算。
弗蘭奇卻被他的答案給震了一下,問:“你要去日本打官司?”
“香港或者日本,總之,我不會放任自流的。”楊銳一副凜然的樣子,心裡也是滴血,請律師可是相當貴的。
弗蘭奇輕鬆了一些,說:“這樣,還不如將官司交給我們捷利康集團,我們有自己的律師團,也有相關的經驗和名聲……”
楊銳總算明白過來:“你們是想得到授權,然後和日本企業打官司?”
“沒錯,這對你也有好處。”
“對你們的好處更大,據我所知,中國人都不喜歡打官司。”如果捷利康做原告,日本企業就沒有那麼好脫身了,不管是拼財力還是拼律師和人脈,捷利康都屬於藥企中的高富帥,面對這樣的大型醫藥企業,日系公司反而可能提前和解,賠一筆錢了事。
而這樣做,意味著捷利康很有可能佔領市場。
“每公斤800美元的授權費。”楊銳不能要的太高,這筆授權費也能很好的彌補價格戰的損失——假如發生的話。相反,日系工廠大規模的升級換代,再加上和解或官司勝利的懲罰,全球輔酶q10的供應體系很可能發生巨大的變化。
進一步說,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捷利康增加産能,也不會引起價格跳水。
弗蘭奇還價:“700美元。”
楊銳取中間值:“750美元。”
弗蘭奇迫不及待的說了“成交”,並拿出合同當場簽署。
楊銳看了一遍,寫下了名字,準備等著雪片般的美元,飛進他的實驗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