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大清早,楊氏如約來洪家找茍小小。
她不是一個人來的,一同來的還有同村的其她幾名主婦。
昨天晚上吃了飯,楊氏和這些村婦在外面乘涼。她們聽楊氏說將要跟著茍小小上山挖野菜,便請求一同前往。
今兒天矇矇亮的時候,就有人等不及,揹著簍子挎著籃子到楊氏家門口集合。
人都到齊後,楊氏領著她們到洪家來找茍小小。她一下領來了七八個,這還不包括小孩兒。
茍小小一看上山挖野菜的隊伍如此壯大,頓時頭大,心裡也有點兒怕。
山上都是雷區。這麼多人跟著一塊兒到山上去,萬一出了啥事兒,她可擔待不起。
何況還有小孩兒。
這個點兒,大部分小孩兒都在家裡睡懶覺。而跟著來的這幾個小孩兒,那都是一聽說要到山上去興奮的睡不著覺的。
他們從出生到現在,都沒上過山,覺得山上新鮮,肯定有好玩的東西,聽他們娘說要上山挖野菜,從昨天晚上開始就嚷嚷著要一塊兒去。他們的娘們拗不過,今兒便將他們帶在了身邊。
誰成想,他們到了洪家,被茍小小一句話判了“死刑”。
“小孩兒不能去!”
一個年紀稍大點兒的小孩兒,一臉不服氣,跟茍小小頂起嘴來:“為啥我們不能去!?”
“因為你們調皮搗蛋,因為你們不聽話,因為山上到處都是雷區,不讓你們去,是為了你們好!”
“誰說我們不聽話啦!”
“你跟我犟嘴,就是不聽話的表現!”
“我們保證聽話!”
“你保證聽話,我沒法保證你們的安全。你們出事兒,我要是能給你們爹孃賠一個完完整整的人,我保證帶你們去。”
茍小小好說歹說,那小孩兒就是不聽。
他仰臉兒蠻不講理的說:“我不管,我就要去!”
茍小小也懶得費口舌跟他講道理,“那你去吧,你自己一個人去吧。”
跟她頂嘴的這小男孩兒叫王康,家裡兩代單傳,打小被慣壞了,是村裡一霸,到處欺負人。
串兒他們都不愛跟他一塊兒玩。
他還有個身份,就是王鄉長的孫子。
康康他娘陳氏嫁進一個思想觀念封建傳統的家庭中,家中的人重男輕女,她並沒有因為生了王康以後而母憑子貴,依舊跟她剛嫁進王家那時一樣,過著奴隸般的生活。二十出頭的年輕女子,在王家操勞了將近十年,看上去跟快四十歲的黃臉婆一樣。
王康沒能稱心如意,橫眉怒目得兇著臉,指著茍小小,當眾罵起來:“你這個不要臉的小婊砸,當時就該把你浸豬籠丟河裡淹死!”
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兒,能自主的想出這些話麼,十有都是跟身邊的大人學的。至於他從誰那兒學來的,答案不言而明。
即便王康出口成髒,唯唯諾諾的陳氏也沒有張口訓斥他,就連示意性的阻攔都沒有來一下。
這就是當孃的。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茍小小攤著雙手,向王康翻了個白眼,“你那鄉長爺爺都拿我沒辦法,你能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