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暮眼前一黑:“…你都見過他父母了?”
“嗯!”
“他們還讓你過年去他們家?”林暮暮警鈴狂響。
潘煜認真回想,當時許國海好像就是這樣說的——“在外我管不了你們,過年回家你試試。敢帶不三不四的人回家,腿不給你打斷。”
當時許主任臉色難看,小卷毛也沒細問,反正他又不是不三不四的人。所以,潘煜還挺高興地幫他們把行李送到了車上,手揮的都特別有勁兒。
河南人是真熱情啊!
潘煜的注意力被牽走,又很快回來:“姐,我聽我新認識的朋友說,常規的婚姻只有四步—喜歡、追求、戀愛和結婚。”
林暮暮心中的警鈴持續尖銳爆鳴,遊蕩在報廢的邊緣,魂飄沒了,反而能很平靜地開口:“所以,你們現在是要結婚?”
“當然不是,”潘煜搖頭,停頓了片刻,語句放得很慢,“我都沒有竭盡全力、費盡心思地追過他,是不能那麼草率提結婚的。”
小卷毛在說重大的決定時喜歡羅列成語,以彰顯這句話的重要性。說完自己又回顧了下成語的意思,嘴角忍不住上揚。
有些人一想到便是路途遇花開,輕快伴馨香。
“等下,”林暮暮打破了他的自在,神情迷糊,“你們沒在一起?”
“暫時沒有。”潘煜的聲音低了瞬,但很快又昂揚起來。他已經做好了準備,而且相當有安排,“所以,我回去之後要很認真地追他!”
“追上了,我們才會在一起。然後我會求婚,我們會結婚。”
林暮暮:“。”
本來以為是兵臨城下,結果發現是自家的兵。
虛驚一場。
“你,”林暮暮長鬆口氣,整個人又歪了下去:“你才多大就想著結婚,晚婚晚育,知不知道?”
戀愛都還沒談就想著結婚,話說出口都讓人覺得天真。
“不知道欸,”小卷毛笑,眼底幹淨又真摯,是藏不住地炙熱,“遇見了他,我只想結婚。”
“遇見了他...”這話酸的牙口疼,林暮暮重複不來。
愛情可能是一場馬拉松,不是所有人都能上跑道,但總有太過稚嫩的人願意不顧一切,爭前恐後地往前奔。
要摔跟頭的。
林暮暮不怕他摔,只怕家裡人跟著擔心:“爸和容姨都不年輕了,沒確定結婚的事就別跟他們說了,記著沒?”
“記是記著了,但我還是會說的。”潘煜很執拗,也非常鄭重,“我很喜歡、超喜歡、非常喜歡許主任。他對我很重要,我希望你們也能重視。”
“…那也別現在說。公司最近事多,爸是真沒這個心力。”林暮暮拿他沒辦法,滑著日歷,算了下時間,“多等兩個月,至少要在長空2312的事故平息後再說。”
“我不能保證。”
小卷毛相當重信,拿不準的事從不輕易答應。
“不能保證也要保證,”林暮暮裹緊風衣外套,“容姨受不住的。”
潘煜胸有成竹:“但她不會幹涉。”
林暮暮提了下嘴角,信都不信。
容姨對潘煜是小事不管,大事不放。不然,潘煜早就該進公司工作了。
多好的機會,她一退,潘煜上提,說不定二十七八都能幹到航司副總職位。一人之下,千人之上的青年才俊會是她弟弟,一手帶起來的親弟弟。
林暮暮想想都美。
“姐。”潘煜喊她。
林暮暮正是美的時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