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1刀哪敢接受惇王的銀票,滿口應允,卻根本不敢接受銀票。
這時候,提牢廳王主事過來請安,催促魏1刀走上刑場。
惇王掏出懷錶看了下,時間正是十2時2十分。清朝殺人,往往放在午時3刻,也就是十2時4十5分。因為這1點正是1天陽氣最重的時候,可以罩住死人的陰氣。
惇王接連嘆了幾口氣,再看1旁的寶鋆,也是愁容滿面,不願望向刑場。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還有不到半個小時,惇王沒話找話,問寶鋆道:“銳卿,聽說你這兩年也留心鑽研洋務。我且問你,洋人行刑,與我朝有何不同?”
話裡帶刺,寶鋆也聽得出來。不過,寶鋆自恃有恭王撐腰,便當仁不讓,向惇王講起洋人的司法制度。
他說:“若要講行刑,得先講洋人的法治。洋人法治,講究分權制衡。遇有罪案,先由警察部門立案,負責偵破。案情明瞭後,提交檢察部門,由檢察官提起訴訟。
“檢察官控告罪犯,不在檢察部門,而在審判部門,俗稱法院。法院有法官,負責審理案件,做出判決。罪犯亦可延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法官判決1經確定,誰也不能更改,除非君王特赦。罪犯定罪之後,不論是監禁還是斬決,全都由司法部門負責執行。粵匪學習洋人,亦行此制度。
“簡單來說,洋人要殺罪犯,要經過警察部門偵查、檢察部門控告、審判部門審判、司法部門執法4個步驟。這4重部門互不隸屬,互相制約,以杜絕冤案冤獄。
“我朝上至朝廷,下至府縣,法權統1。朝廷由刑部掌管法權,既要查案,也要審案,還要執法。地方由知府、知縣掌管法權,弊政從生……”
惇王不學無術,聽得暈頭轉向,便氣呼呼地說道:“亂78糟。殺個罪犯要這麼麻煩,刑部官員、地方官還怎麼辦差?”
寶鋆留心洋務,卻只是蜻蜓點水,未作深入思考。惇王1打斷,他就想不出反駁的理由來。
歷史上,寶鋆雖是洋務派在清廷的代表人物,貢獻並不突出。李鴻章評價他是“專說浮話,不務實事”,1遇困難就退縮。這亦是當時滿族官員的1大弊病。)
馬上就要行刑,圍觀已久的人群浮動起來。
惇王也按捺不住,走出鶴年堂,人群自覺地給他讓了條道。
只見柏葰顫顫巍巍地望向紫禁城,跪地謝恩。他閉上雙目,卻閉不住淚水。妻兒家小也陪跪在1旁,哭得撕心裂肺、力竭聲嘶。
這摧肝裂膽的慘象,讓惇王不忍直視,讓魏1刀不忍舉刀。
偏偏監斬官趙光拖著嗓子,下令行刑。
朝廷有法度,午時3刻必須行刑。過了午時,若犯人不死,或行刑沒有結束,就屬於失職。上至監斬官,下至劊子手,都要受到處分。
魏1刀1咬牙,狠心推刀,1腔老血濺得老遠。
柏葰的家屬號陶大哭,圍觀的百姓亦多有小聲抽泣者。
惇王也眼圈1紅,落下兩行熱淚。他跺1跺腳,嘆道:“作孽!氣數盡了!”
喜歡1850再造中華請大家收藏:()1850再造中華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