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chapter 12 欠條。
又是一張欠條,字跡和雪茄皮上一模一樣。總算知道她這逢人寫欠條的手段是從哪裡開的先例。或許還有很多這樣的欠條。寄養女和錢,依然攪得如此不清不楚。
林也也就隨口一問:“她為什麼借錢?”
李浩宇目光躲閃,他不知道林也知道多少,說多說少都可能激怒鹿鹿這個看起來有錢有勢的老公,他只能含糊其詞:“我們想給鹿鹿買點東西,轉了30萬給她爸爸。她當時反應那麼大,把我們都嚇死了。我就求我爸媽讓鹿鹿完成學業再說。也沒想著真要她還。鹿鹿這些年爭氣,把錢都還清了。我想把欠條親手給她,也算是一個交代。”
陸飛突然插嘴:“父債子償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林也齒關鬆鬆,話卻很重:“不想著她還扣著人家戶口本?儲存人家的欠條?給她買東西,轉錢給她爸。你轉這30萬的原因也說得不清不楚。她買東西為什麼用一個非親非故的人的錢?你沒說實話。”
李宇浩不喜歡林也的態度,覺得他瞧不起人,幹脆鬧出來看他怎麼下臺:“我們定過親。”
林也眼神一凜。
陸飛倒吸一口涼氣。
林也神色未變,嘴角往上一勾,是嘲諷也是鄙視,嗓音薄涼:“這張欠條是六年前寫的。六年前,你應該有二十多,她不到15周歲。你是想說,你想和一個未成年人發生關系?牢底坐穿的,瘸子。”
李浩宇覺得身心都受到侮辱,聲嘶力竭:“我沒有!”
林也的背疲憊地撞到欄杆上,手指有一下沒一下敲著,“那你告訴我定親是什麼意思?你給他一筆錢,讓她陪你搭房子、過家家、演一場戲?世界上有這麼閑得慌的敗家子嗎?”
陸飛掃一眼林也。
林也眼珠子都沒斜一下,目光直戳李浩宇,真想就地正法了他。
陸飛推一下眼鏡,很上路地提醒:“我國女性結婚法定年齡是20周歲。和14周歲以上的女性發生性關系並不觸犯法律,前提是雙方自願。”
“所以,是自願嗎?我太太寫欠條,還錢,就證明她不願意。我不妨大膽猜測一下。那30萬說好聽點是彩禮,說不好聽點是她爸把她一個未成年賣給你們。她不樂意,你們就扣住她戶口本。你得不到她,也不想別人得到她。就是這麼回事。”林也腦子轉得快,任何狐貍在他面前一搖尾巴,他就知道對方要拉什麼屎。他不是怕事的人。欺軟,更欺硬,是他一貫的優良作風。
李浩宇喉嚨裡像是哽了一口痰,想說什麼,被林也高聲堵住:“行了。瘸子,把錢還給她。我替我太太還。陸飛,把17萬加利息轉給這位先生,現在。”
陸飛把李浩宇後衣領一拎,拎到旁邊,網銀操作完畢,陸飛朝林也點頭。
林也一個字炸起來:“滾!”
這一聲吼吼得房子都在顫,護士開啟主臥門,厲聲說:“家屬輕一點,病人在休息。”
門掀開一條縫,一室春光外洩。那個李浩宇伸長脖子一探,還敢朝縫裡窺探。就算是根蘿蔔,也輪不到這麼個瘸兔子啃。覬覦他太太,就算是個他不怎麼喜歡的女人,也是找死。
林也大刀闊斧走過去,把門嚴絲合縫關上,“她現在是林太太,不再孤孤單單受人欺負。”
林也手癢啊,手在迅速充血,拳頭在不自覺地握緊,他一步一步走向李浩宇。今天趕巧。誰讓他沒煙抽。誰讓李浩宇倒黴撞上來。
李浩宇往後退,嗓音顫抖:“你要幹什麼?現在是法治社會。我可以報警抓你。”
“我們老闆時區在華爾街,你打911。”陸飛幽幽說出一句,逃也似的溜下樓梯,擲地有聲道,“全都回房!沒有目擊證人。死不承認!”整五層樓撲撲滿伸脖子的看熱鬧的人全都槍打鳥不見了尾翼。
陸飛實是一個妙人!
林也捏著拳頭氣勢洶洶朝李浩宇走,“你說我太太嚇死你們,你們才允許她讀書。你想清楚告訴我。我太太當時是一個未成年,你們怎麼肯放過她?”
李浩宇抱頭。
林也吼:“她到底做了什麼,讓你們願意吃這個啞巴虧?”
李浩宇已經嚇呆了,死咬自己齷齪的秘密。
已經燥了八十多個小時了,不能吸煙,也該找別的法子把火洩了。
“現買狗都來不急。舊賬結清,撻一筆新債。”林也一拳打在李浩宇臉上,直接把人幹翻在地。
林也覺得是自己真是中邪了,自從被宋鹿說是狗,他一整天就狗啊狗說不停,也想不停。一拳下去,80個小時的壓力得以釋放,爽!
林也甩拳頭,轉身,愣住。他看到宋鹿穿著他的舊t恤和睡褲,褲腿被捲起來掛在她小腿上,兩節蔥白的細杆子漏出來,呆呆站在主臥門口,不知已經站了多久,和他目光對撞。
宋鹿眼眸裡泛起粼粼水光,兩團潮紅病態地臥在臉頰上,整個人爆裂地燒著,她的聲音顫抖而微弱:“我站在樓頂,告訴他們,我要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