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醒來時腦袋一片空白,幹涸的血黏住了面板,動一動就像是血管通通斷裂,輕微的疼痛被放大了數倍,將他的過去與現在完全抽離。
這感覺很糟糕,糟糕至極。
可更糟糕的是,他沒有害怕的感覺。
面對鮮血,傷口,失憶,被丟棄和陌生的環境。
他竟然沒有感到一絲一毫的害怕。
那天早晨,街上的人隨著天邊的光亮多了起來,他靠著牆壁站起身,試著用外套拭淨臉上的東西,但怎麼弄都弄不掉。
所幸衣服還算完整,趁天還沒有亮盡,看不清他的臉,也就不至於把人嚇壞。
他向一位賣菜的老伯打聽到附近的警察局,報了警,但由於想不起來任何東西,提供不了資訊,警方採集了他血液樣本備案之後,建議他先去醫院進行診治,還說要他留下聯系方式,他頓了頓,隨後趁眾人不注意時,從側門出去了。
他在外套裡摸出來十幾張嶄新的一百,沒有去醫院,只是進了一家小診所,簡單處理了下傷口。
傷口不嚴重,他謊稱是不小心撞到機械上劃拉出來的,包紮好後買了點消炎藥,又去市場花了一百塊買到一包廉價t恤和兩條短褲,用三百多淘了個舊手機,他沒有身份證,所以辦不了卡,但手機能連ifi,也不至於聯系不上人。
剩下的百來塊是這幾天的飯錢,他得盡快找到工作,他雖然沒有了記憶,可並沒有失去對生活的本能。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成為現在這幅樣子,但總有種敏銳的直覺提醒他,這一切絕對不可能是自己造成的。
身上傷口不足致死,拿走了他身上所有可以提供資訊的東西,只在外套裡塞了一千多塊錢。
如果想要他死,就不會把他丟到路口邊,這地方人多又顯眼,等天一亮就會有人發現他。
那就不是一般的仇人。
大約恨他入骨,才想用這種方式折磨他。
謝雲在街邊的玻璃櫥窗裡看到自己陌生的臉,背後是行人匆匆忙忙,誰也沒有功夫真正注意到他,他也無法判斷那些人當中是否藏著可以給他答案的人。
他一覺醒來,重新做人。
也許那個人正在黑暗中凝視著他。
活在光明磊落處,死都不怕的人,只要活著,還能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