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小姑娘,是女人了。”房東解釋。
蘇乙臣:“…………”
“你說有個女人要搬進來和她們兩一起住?”鬱歌腳步一頓,又折回來。
“是啊,那個女人打電話給我,說喜歡我這個房子,想住進來,但是她們兩不同意。”
“為什麼不同意?”
“不知道,按理說三個人平攤房租應該更好啊,那兩個女人也沒什麼正經工作,可是聽說有人要搬進來,寧願加錢也不同意。”
“後來呢?”
“後來那女人跟我說她出雙倍的錢,住的時間不長,還說已經說服了她們兩,我就同意了,可是一直也沒有看見人來,我也奇怪呢。”
“別奇怪了,人不會來了。”鬱歌說。
“你咋知道?”
鬱歌卻是不理他,跟仇雅罕說道:“不缺錢,住的時間不長,寧願出雙倍的錢也要住進這個房間,除了兇手,沒人會做這種蠢事。”
“她恐怕壓根不打算付那雙倍的價錢,也根本沒打算真的住進來,她只是找一個正當的理由進入這個屋子,獲得足夠的時間殺人,然後移屍後就消失了。只是不知道她用什麼辦法讓兩名死者同意讓她住進來。”
鬱歌抬頭看了看天花板,這鎖公寓裝了攝像頭,可是紅點卻不亮,也就是說,監控根本沒有使用,都是擺設。
“這裡沒什麼事了,收工,回吧。”
鬱歌打算回去研究那兩本筆記本。
技術科提取了血跡回去檢測,空紙箱也被帶了回去。
“根本房東的說法,四名死者是認識的,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無業,神秘,有錢。我推測他們應該是因為某件事聯絡在一起,而兇手,應該和四名死者有仇。所以,現在要查和這四個人同時有交集的人。乙臣,這件事就交給你了。”
“沒問題,鬱隊。”
鬱歌拿出兩本筆記本,“還有這兩本筆記本是從死者寧微和艾魚的房間裡發現的,上面記錄的內容你們自己看。”鬱歌把筆記本遞給幾人傳看。
“這麼多人的資料?這是在記錄什麼?”
“你們看看這些人的資料有什麼共同點?”鬱歌問。
“有,都很年輕,還有都是都是外地人。”蘇乙臣首先看出來。
“還有呢?”
“我知道。”巫馬溪像小學生回答問題一樣舉手,“每一個人都記錄了健康狀況。”
“沒錯。從第一頁開始,最早的日期是一年前,最晚的是她們死前一週。所以,我們必須查清這裡面記錄的所有人的情況,他們和死者有什麼關係?”
“這可是一個龐大的工作量啊,這麼多人得查到啥時候?”駁樂隨口說了一句。
“辛苦一下。”
“耶死!沒問題,保證完成任務。”咦,難得鬱隊會說這麼關心人的話。
幾人分工合作,一直到晚上十點,才查到一半左右,鬱歌發話,讓大家都下班休息,案子再緊也不能拿他們的身體不當身體。
否則,身體垮了,他拿誰來使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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