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不尊重人了。看陸一鳴的樣子,似乎坐下來與林自遙交談,都是對林自遙的施捨。
林自遙覺得陸一鳴簡直莫名其妙,自己與他初次交鋒,怎麼陸一鳴似乎很不待見她的樣子。
難不成陸一鳴與自己的當事人同仇敵愾,恨屋及烏,把對王濤的怨氣遷怒到她這個代表律師身上來?
如果是這樣,那麼陸一鳴也太不成熟了。
“我先走了。”林自遙邊說,邊起身。
“請便。”陸一鳴說。
在林自遙看來,陸一鳴實在沒有風度。
她的腦海中,又想起了徐楓,論紳士風度,徐楓是再好不過了。
徐楓就像影子一般,總是猛然竄入林自遙的腦海中。
林自遙去了柯姬家,將案件的情況告訴柯姬。
“是否要做筆跡鑑定,還是要您來定。”林自遙詢問柯姬的意思。
“做筆跡鑑定要多少錢?”柯姬問,王濤欠了一大筆外債,現在對於柯姬來說,恨不能一分錢掰成兩分花。
“只鑑定王濤先生的簽名的話,一個案件大概3000吧,十一個案件打包的話,也許可以便宜一些。”林自遙說。
柯姬咬著嘴唇思索著,她又問:“如果我不做筆跡鑑定會怎麼樣?”
林自遙耐心地解釋道:“是這樣,十一個原告都提交了借款合同或者借條的原件,而且還有和借款合同或者借條相呼應的給王濤先生的轉賬憑證,他們已經完成了舉證責任;現在舉證責任在您這邊,如果您既對借款合同或者借條的真實性提出異議,又不能舉出相反的證據,那麼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後果,也就是說,法官就會採用原告的陳述,認為借款合同和借條是真的。”
“這麼複雜呀。”柯姬小聲地說。
林自遙微微點了點頭。
我得和表姐商量一下。
林自遙瞭然,這些日子觀察下來,林自遙發現,柯姬對沈仙雲的依賴和信賴,比對自己父母的還要強。
“好的,法院給我們五天的時間,您決定了請儘快告訴我。”林自遙溫言道。
沈仙雲和柯姬商量了兩天,終於下定決心,要申請筆跡鑑定。沈仙雲和柯姬一直認為,要是有人渾水摸魚,偽造債務,那麼他們的損失就太大了。
柯姬的決定倒是在林自遙的意料之中。
林自遙正式向法院遞交了筆跡鑑定的書面申請。
劉冰心吩咐書記員約陸一鳴以及林自遙前來法院選擇鑑定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准許鑑定申請的,應當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鑑定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劉冰心將全國有資質的筆跡鑑定機構目錄遞給陸一鳴和林自遙,說道:“你們選擇一下吧。”
“我建議就選本市的鑑定機構吧。”陸一鳴說。
林自遙當然同意。
懷海鑑定機構林立,要選一家並不是難事。
陸一鳴屬意a司法鑑定所,林自遙則屬意b司法鑑定所,兩人相持不下。
陸一鳴和林自遙雙雙望向劉冰心。
這種情況,劉冰心早已司空見慣,她說:“如果你們不能協商一致,就搖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