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把握朝廷的政策是惠民的,但政策在執行上的問題卻很大。
政策能不能真正惠及民眾,這需要官吏們的自省和執行。
大明的底層民眾,說到底還是那佔據國家人口九成不到的農民,惠農就一個政策,那就是不斷地降低田賦,直至消除田賦。
在這個基礎上,還需要將那些繁雜的稅收簡單化。
大明眼下儘管已經被朱由檢取消了十幾種雜項,但存在的雜項依舊還有二十幾種。
大旱在消退,這三年時間裡是朱由檢對建虜出手,讓藩王立足南亞,同時降低百姓負擔的好機會。
這次機會錯過了,就只能等到十四年後了。
雜項實際上就是商稅,因為專案太雜而統稱為商稅。
大明曾經的商稅分為住稅和過稅,其中住稅分別有官店錢、塌房錢、市肆錢、門攤錢、落地稅、牙稅、酒稅、醋稅、屠沽稅、油稅、茶稅等等二十餘種。
至於第二項的過稅,又細分為鈔關稅、門稅、抽分稅、淮安四稅等十餘種稅種。
到眼下天啟十年,經過朱由檢提高五司地位,眼下大明的商稅分為了住稅、過稅、酒稅、茶稅、鹽稅、礦稅、市舶稅等七大稅,二十九種小稅。
稅收繁雜,需要動用許多胥吏徵收,而大明眼下都是官員,都需要發俸祿,自然不可能再搞出個二三百萬官員來收稅。
稅多,百姓交的湖塗,朝廷收的湖塗,只有中間和基層負責收稅的人賺的盆滿缽滿。
就從這點上來說,朱由檢寧願少收,也要把商稅簡單化。
想到這裡,朱由檢拿出一本奏疏,一邊說一邊寫道:
“傳令旨給畢自嚴,將商稅之中的住稅和過稅列出名錄,再將單項稅收的每年稅銀給列出來。”
“列出之後,立馬把文冊送到大定宮,孤要和萬歲一起閱覽,從中取消一些不必要的稅制。”
“奴婢領命……”王承恩應下,隨後走出殿內。
在他走出的同時,朱由檢簡單的寫下了“市肆稅、門攤稅、城商稅”這三項。
他要免稅,但也要徵稅。
農民已經很苦,不能再苦下去,這麼一來,便只能再苦一苦商人了。
大明的商稅很少,主要原因是因為明初朱元章為了保護商業,特意下達過許多保護小商人的政策。
至於他為什麼這麼做,主要還是吸取元代向小商人徵稅,小商人負擔不起而轉頭依附大商人,最後大商人壓榨小商人,把市場壟斷的教訓。
眼下朱由校也需要吸取教訓,但他要吸取的教訓是明代對於小商人保護過度的教訓。
朱元章弄出了一個六十兩以下不收稅,六十兩以上三十稅一的商稅制度,而萬曆年間又把三十稅一改成了五十稅一。
原本就稅收不足,他們這麼改,改到最後商稅一塌湖塗,大明只能繼續吃田賦的老本,再苦一苦農民。
因此朱由檢將這個六十兩銀子的下限給取消掉,將市肆稅和門攤稅合併為城商稅來徵收。
市肆稅需要官府發放的經營執照,往城內外運貨都需要出示營業執照,之後戶部的收稅官員按照貨物數量和當地價格來算利潤,從中抽取一成的利潤作為市肆稅。
至於門攤稅則是在各縣規劃固定攤位,按照攤位數量,每年出售同等數量的“攤位執照”即可,而攤位執照的價格,朱由檢準備規定在五百文到二兩不等。
按照大明上萬縣鎮,人口兩三千萬來算,哪怕一攤一店服務上百人,也能有二三十萬的店鋪和二三十萬的門攤。
眼下大明的城商稅僅僅在北直隸和南直隸以及少量大城收取,這就已經收取到了上百萬兩銀子的賦稅。
現在城商稅的規模更廣,更合理,能收取的稅自然也就更多了。
不過稅種制定了,卻還需要人徵收……
想到這裡,朱由檢從書桌上拿出了一份奏疏,而奏疏的表面只有簡單兩個字……
《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