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決定加入我們的有四個氏族。”石鴉說著從腰間摸來一個卷軸,開啟原是一張地圖。地圖上繪著附近幾百公里範圍的區域,並標註了許多印第安氏族的位置。
他指地圖繼續說道:“我們返回的時候沿著這條路線走,便可以途經這四個氏族,然後正好帶上他們的族人,一起返回眠熊。”
馬哨看了下,石鴉所指的路線幾乎就是眠熊氏族來時的路線,只不過稍微繞了一個彎,一切順利的話,最多半個月應該就能返回眠熊氏族了。
“你覺得怎麼樣?”
馬哨點頭:“就這麼走吧,我們準備一下,明天正式出發。”
然後他忽然想起什麼,略一遲疑道:“對了,下雨天呢,他怎麼說?”
這幾個月裡,他和下雨天相處最多,也最投緣。如果可以的話,他希望下雨天也能加入眠熊氏族。
“他畢竟是部落的大祭司,當然是跟著大酋長回去了。”石鴉說道,“不過他臨走前告訴我,他已經囑咐送報紙的人,以後將報紙送到眠熊氏族。”
馬哨點點頭,沒說什麼。
經過一天的準備,在他的帶領下,眾人離開營地,一行共九十八人,往東面出發。
“這一趟出征真是出人意料。”走在路上,石鴉又感慨起來,他回頭看了一眼身後的隊伍,“我原本擔心會少幾個人,沒想到反而多了這麼多。”
“並不多。算上他們的族人,四個氏族最多六七百人,再加上我們自己,總共一千人不到。”馬哨說。
前世生長在作為人口第一大國的中國,馬哨對人口的觀念自然也是根深蒂固的中國式。
八九百人,也就是中國一個村子的水平,而且還不是大村,算什麼人多。
“這還不多?”石鴉乃至其他印第安人當然不會這麼想,“有了他們的加入,我們可能是最大的氏族了。”
“更何況,以後肯定還會陸續有別的氏族加入,恐怕用不了幾年,眠熊氏族的人口就能達到一個可怕的數量,比如說——”他思索了一下,最終想到了一個自認為足夠驚人的數字,“三千人!”
“……”看著激動地伸出三根手指的石鴉,馬哨一陣無語。
“奇怪,你為什麼還覺得這不算多,這可是三千人,我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多人。”石鴉說了句。
過了一會,他轉過話鋒:“毫無疑問,人們都信任著你。這麼多人,你打算怎麼管理?”
“首先,我們需要定居。”馬哨說道。
包括眠熊氏族在內,許多印第安氏族都是遊獵為生,經常會追著野牛群來回遷徙。
眠熊氏族還算好的,位於美國中部,氣候相對溫和,附近的野牛群也還繁盛,因此居住點比較穩定,這幾年都不曾遠遷。
但想要發展工農業,這種半定居的狀態顯然不夠,必須有一個長期的居住點。
“定居?萬一野牛群遷到遠處怎麼辦?”石鴉不由問道,這也是很多族人的疑問。
“所以我們還要開展農業。”馬哨說,然後回頭看了一眼,“土塊,我記得你有種小麥的經驗吧?”
被稱作土塊的圓臉青年是個納瓦霍人,納瓦霍人和阿帕奇人關係親近,語言都屬於阿帕奇語,混居也是常事。
土塊點頭應道:“我最開始所在的納瓦霍氏族就是種小麥的,後來加入了現在的氏族,才跟著一起捕獵野牛。”
“以後我們要多吃地裡長出來的東西,不能只依賴野牛。”馬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