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天闊抬起頭。
就看到身旁的秦牧不卑不亢,目光和法官交匯。
怒慰起了法官。
毫不相讓。
“這…………這這…………”
他嚥了咽口水,額頭上冒出了幾滴冷汗。
此時此刻。
他心裡只浮現出來一個字。
剛!
太剛了!
他在國外打了這麼多年的官司,還是頭一個遇到和法官說話語氣這麼衝的。
要知道。
即便是上法庭之後,判決是陪審團做出,可法官依舊具備一票否決權。
只要法官不承認判決結果……
便需要重新審理。
可以說法官基本左右了案件的結果。
再加上法官擁有的自由判刑的許可權……
和法官對著幹,基本沒有好下場。
“年輕的異國律師,你的話我不否認,但契約精神至高無上,你需要明白的是,你方當事人具備了民事能力,可以完全為他們的行為負責。”
而法庭上。
法官被慰之後,也略帶一絲慍怒:“上面的字跡,我們已經交付了鑑定機構進行了驗證,和兩人自己的相似度達到了80%。“
“足以證明字跡確實是他們自願所籤。”
“他們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自願簽字,便不該否認捐款。
法官略顯蒼老的聲音傳出。
雖然不大。
卻中氣十足,毫不退讓。
“他說啥,他說啥?”
被告席上。
張清源伸著脖子,連忙看向了陳天闊。
陳天闊:“.....”
他本想琢磨下該如何應對法官的言論,卻被張清源突然打岔。
沒辦法。
只能給張清源兩人繼續充當翻譯的角色。
將法官的這番話,翻譯了一遍。
其實。
法官說的話,也不無道理。
這也是他們認定的依據。
在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