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紙幣的兌現和憑鹽引領鹽、茶行領茶的兌現等同起來,說明他沒有注意它們的區別,因而在理論上是有缺陷的。
因為鹽引、茶引的發行數必須同國家掌握的實有鹽茶數相等或多餘一部分,鹽茶引才能兌現。
若國家掌握的鹽茶實有數少於鹽茶引標明的數量,就會有一部茶鹽引不能兌現。
而紙幣的發行數卻可以多於現金準備數的幾倍,同時又大致符合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不僅持幣人能買到貨物,而且幣值也能保持穩定。
其所以如此,就在於紙幣是貨幣的符號,能起著一般等價物的作用,而鹽引、茶引卻不具有這一職能,它們只起著匯票性質的作用。
但葉子奇提出用兌現紙幣來調節物價的辦法,卻是比較深刻的。他說:“以錢為母,以引為子,子母相權,以制天下百貨,出之於貨輕之時,收人之貨重之日,權衡輕重與時宜之,未有不可行之理也。譬之池水,所人之溝與所出之溝相等,則一池之水動盪流通,而血脈常活也。
借便聽人之溝雖通,所出之溝既塞,則水死而不動,惟有漲浸淫,而有濫筋之患矣,此其理也”。
就是說,當貨輕即物價低時,要投放貨幣,當貨重即物價高時,要回籠貨幣,使流通中的紙幣保持一個客觀的適當數量,池中之水能動盪流通,如人血脈能常活一樣。
否則就會氾濫成災。
葉子奇的上述比喻十分生動形象地說明紙幣在流通中必須保持正常的數量,才利於紙幣的順利流通和幣值穩定。
曾任明英宗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的劉定之,在大明寶鈔不斷貶值時,仍對紙幣持肯定態度。
他認為“珠玉金寶可以為用矣,而不能多得,谷粟布帛可以為用矣,而不能致遠。腰萬貫之緝,手方寸之褚,寒可以衣,飢可以食,不珠玉而自富,不金玉而自足,蓋亦古人撫世便民之良規也”。
他還贊成以紙幣代替錢幣流通。
他說“民之所賴以生者谷帛,而一環之錢誠若何所用者,然而錢可以致谷帛,則用錢可也。民之所賴以用者錢貨,而一尺之褚又若何所用者,然而褚可以代表錢貨,則用褚可也”。
就是說,紙幣和錢幣一樣,都可以用來交換衣食,可以使人“自足”“自富”。
為何昔日之鈔有流通,是“利民之事”,而今則成為“病民之本”,他認為“夫前代許民以昏鈔赴官倒換,而納其工墨之錢,故鈔無濫惡。前代許民以交、會赴官收納,而充其賦役之類,故鈔有流通”。
“今也不然,鈔之造於上也,有出無納;鈔之行於下也,有敝而無換。及其徵鈔於民也,豪商大賈積鈔子家而無徵,奸管猾吏假鈔為名而漁獵,閻左貧民寄田產質妻子,而後得鈔以送之官,大臣謀國擾郡縣暴間裡,而後收鈔以貯之庫”。
因此,他提出改換新鈔,或則收回舊鈔的辦法,並做到“上之所以賞賜傣給者以漸而出之,下之所以輸納賦役者時或而取之”。紙幣就可以暢通。
這些論述,儘管對前代的紙幣制度作了美化,但對統治階級的官吏利用紙幣漁獵人民的貪婪本性卻進行了有力揭露。
對於維持紙幣幣值的穩定也有積極意義。
有兩位晚明的科學家的貨幣觀點,一位是著名數學家李之藻,他是贊同使用白銀的。
他說:“磋乎!聖王治天下,因民之情與之宜之,不深強也。今民情不以錢幣,而以銀幣,非一日矣,上又求金之使旁午,而積金之府歲拓,明奪其所欲,而予之以其所不欲,強而行之,無乃藉青軼(銅錢以愚黔首,天下攘攘,其亦有辭”。
意思是說,使用白銀已非一日並深得人心,現在又要改用銅錢,“強而行之”,與此來愚弄老百姓,必然會造成天下紛亂。
宋應星對於化擠寸白銀為幣也是贊同的。
他說,“普夭之下,民窮財盡四字,整額轉相告語,夫財者,天生地宜,而人工運旋而出者也。天下未嘗生,乃言乏。其謂少腸遨為中國之壑,而奴虜又為九邊之壑,此指白金之物而言耳。財之為言,乃通指百貨,非專言阿褚(貨幣也。今天下何嘗少白金所少者,田之吾谷、山林之本,牆下之桑,池之魚耳。有饒數物於此,白鍛、黃金疾呼而至,腰纏筐盛而來貿者,必相踵也。”
這是針對用銀致貧論而發的。
他認為造成“民窮財盡”不是缺乏白銀所致,而在於社會生產的萎縮。
“財之為言,乃通指百貨,非專言阿褚也”。
如果社會生產日益豐饒,“白鍛’(白銀黃金疾呼而至”,“持有白銀者就會使用它來交易,“今天下何嘗少白金哉”。
反映了他們對事物所持有的慎重態度。
特別是在傳統的重錢輕銀思想籠罩下,他們所持的這種態度,更是難能可貴。
宋應星給韋寶的啟示是,其一,明代的諸思想家對紙幣、銅錢、白銀的種種議論,雖多重複宋之前人的觀點,但對某些貨幣觀點卻具有獨到見解。
同時從這些議論可以看到,封建統治者為了魚肉人民,搜刮民脂民膏,不斷採用和實行通貨膨脹政策,以維護其統治,充分暴露其封建政權統治的腐朽性。
其二,明代推行的紙幣制度的失敗,其原因不在紙幣本身,而在於統治者實行的通貨膨脹政策。
白銀的流通儘管多次受到統治者下令禁錮,但禁而不止,卻不斷衝破牢籠,廣泛而深入發展,終於獲取了明代中晚期的基本貨幣制度。
這說明貨幣發展規律是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只能因勢利導,否則就會受到客觀規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