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它放到原位?”方繹問,又牽住了丁栩可的手腕,帶著他往書房走。
書房還沒開始收拾,只有幾個搬家箱靠在牆邊,那本《自深深處》如今很顯眼地放在書桌桌面上,封面微微卷起,看起來比丁栩可上次在巴黎看到它時,又多了點被閱讀的痕跡。
丁栩可看了看它本來放的書架位置,和他上一次在方繹書房的時候跪的地方,恍然隔世,一時間頭都有些暈,還好方繹穩穩地牽著他的手。
放進書之前,方繹又不捨地翻來覆去看了看,最後評價道:“不過看起來也挺普通的嘛。”
他是故意裝作不屑的,一抬頭果然撞見丁栩可那一雙杏目裡,剛才還滿滿的柔情,在一秒鐘裡就蕩然無存,變得怒氣沖沖。
方繹覺得實在好笑,強忍住說道:“主要是缺大明星給我一個to簽,那就完美了,不然這誰看得出是給我的。我就是當時收到也要懷疑的。”
丁栩可一臉不可置信,自己已經夠低姿態了,再站下去臉都要紅了,方繹還這麼得寸進尺,幼稚得可以。
“你!你…你……”他越想越氣不過,也賭氣起來,嘴裡念道:“筆呢?給我支筆就給你寫。”
丁栩可低著頭在四處尋找著,看到桌子邊角上的筆筒,正要過去拿的時候,小臂被方繹拉住了。
他聽到方繹說“這兒呢這兒呢,別急”,然後一支筆就塞進了丁栩可的手裡。
筆杆的觸感微涼,丁栩可掌心一握,才發現體積極小,根本不是筆。
他狐疑地低頭,展開手掌,發現手心裡放著的是一隻枚素戒,他只看了一眼,能看見戒指裡圈嵌了幾顆鑽石,在方繹客廳的頂燈下閃著白光。
他眼睛盯著戒指,腦海裡冒出來的是在巴黎的酒店客房裡,一隻從紙袋中滾落到桌上的寶藍色珠寶盒,咕咚咕咚的,被方繹一手抓住......
此時方繹在他身邊輕聲說道:“在巴黎的時候沒時間訂制了,只能勉強買了這個現貨,當時一時沖動想送給你的,但是心裡沒底。”
丁栩可用右手拿起了那枚戒指,他的手在微微發抖,戒指反射的光芒更加晃眼,他開口好像只有氣聲:“你現在就有底了嗎?”
“要不,試試?”方繹問道,人往丁栩可那裡靠近了點,“大小不合適還可以去調。”
丁栩可沒有迴避,他看了看手裡捏著的戒指,問道:“我該戴在哪個手指上?”
方繹把他手裡的戒指拿走了,說道:“別緊張。”盡管他自己的的身體狀態完全在發出相反的資訊,“還不是無名指。”他說著,牽起丁栩可垂著的左手,把戒指戴在他的中指上。
大小居然正正好,兩人都是一驚。
方繹的手離開了,丁栩可的手還是懸在空中,他微微動了一下手指。
丁栩可抿住又松開嘴唇連續兩次,他看著自己手指上那抹鉑金色的光,有一秒鐘它是如此契合,彷彿可以安然在這個位置待一輩子,下一秒鐘又顯得如此突兀,丁栩可迫不及待想把它取下來。
方繹看他人都僵住了似的,半天沒有動靜,心裡這回又沒底了,他小心觀察著丁栩可的表情,問道:“怎麼了?”
他的問題一出,丁栩可如夢方醒。他猛地收回了手,攥緊拳頭放到身後,看著方繹,快速地喘著氣,肩膀都起伏:“我沒事。”
方繹看他話都說得不平穩,和“沒事”的狀態也差太遠,想摸他的肩膀安慰他。
手還沒放上去,丁栩可身體往前,真去筆筒裡拿了一隻黑色水筆。他戴著戒指的左手還攥在背後,右手單手取下筆蓋,但因為沒有手來固定紙卡,一時都不知如何下筆。
方繹連忙幫他按住了,看著丁栩可在空白處筆走龍蛇地寫下了:“to 方繹”還附上了他的名字,不同於他設計好的簽名,這次和《自身深處》的封底上一樣,留下的是正楷的“栩可”。
他寫完,單手蓋上筆蓋,把筆放回原位,說道:“簽好了。今天我來就是把這個還給你的。”他不安地舔了下嘴唇,“剩下沒什麼事我就先走了。”
說完他沒等方繹做出任何回應,已經走出了書房,方繹追出來,看著丁栩可已經開啟了門,他的右手在門把上,左臂還是略僵硬地垂在身側。
在大門關上的最後時刻,方繹從漸漸合上的縫隙間,看到丁栩可匆忙地給自己戴漁夫帽和口罩。
十秒鐘後,聽到電梯的聲音消失在門廊間,方繹想,兩年過去了,他仍然會驚異於丁栩可信手拈來的高超逃跑技巧。
嘿嘿,還有人記得北京一夜以後小丁的飛速逃跑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