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慌了,有些不知所措,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混亂的腦子突然發出了一個疑問。
他開始好像聽見了什麼響聲?
響聲呢?
“轟!”
就在這時!
木製的房門被野蠻的撞開,化作碎片向著四周濺射。
“鏘!”
窗戶的玻璃碎了,白淨的百葉窗也被硬生生的撞的稀巴爛。
跟著,一個個做武裝反恐打扮的人從這些地方飛速的竄了出來,他們帶著頭盔,手裡拿著馬克只在電視裡看見的槍械,槍口深寒,正直直的對著馬克。
“你......”
馬克茫然的回過頭去,打了一個哆嗦,還沒來得及說話,下一秒,耳邊便傳來了一陣激動嘈雜的呼喊聲。
“FBI!”
“open the door!”
......
負責審理的法官是一個黑人女性。
“被告人馬克,FBI指控你因為與鄰居傑夫發生口角衝突,然後便懷恨在心,蓄意謀殺傑夫一家四口......”
馬克站在底下,他根本聽不懂這些外國佬再說什麼。
因為他聽不懂英文。
但儘管如此,就算是個傻子也能知道,自己絕對是攤上事了。
“自己身旁的這個人應該就是律師了吧?”
馬克心裡想著,有些著急的撇過頭去。
但他身旁這個西裝革履的男子卻並未看他,對於庭上法官的話,一點反應也沒有。
馬克意識到事情大條了,趕緊張開嘴想要爭辯些什麼,可這個法官判決的速度異常的迅速,沒等馬克開口,便拿起她小錘錘一敲。
“咚!”
這是要判刑了!
“證據確鑿……”
“本法庭宣判,判處馬克有期徒刑三十年,服刑地點為狐狸河州立監獄,服刑時間超過一半可以允許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