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羽使用的槍當然不是從遊戲外帶出來的(如果能帶東西的話,千羽肯定會更傾向於帶無痕傘。),而是他在遊戲裡得到的。
英國並不是禁槍國家,只要能夠透過稽核,擁有一把槍並不困難。
因此,英國的街頭是有槍店的——而千羽的目標就是槍店。只要有了槍,對抗身手矯健的開膛手傑克就會有很大的把握。
。。。
晚上七點,一家槍店門外,附近的幾盞路燈突然熄滅了——雖然電燈的運營成本要比煤氣燈高數倍,但是電燈的亮度要比煤氣燈出色很多。在富人聚集的富人區,難道不應該給這些天之驕子最優秀的服務嗎?
如果是煤氣燈,千羽還需要去對付厚厚的輸氣管,但電燈就方便多了。
雖然指虎在遊戲裡似乎並不是鐵樺木材質,所以無法透過切割的方式破壞電燈,但是指虎的密度還是得到了忠實的繼承。只要用指虎的刃磕幾下空心的電線杆就可以砸出一個凹陷,多砸幾下就能砸出一個裂口。只要輕輕一割,裡面並沒有額外防護的電線就會斷掉。
瘦小的身影在夜色的庇護下,來到了槍店門外,而槍店的門是兩扇被鎖鏈拴住門把手的玻璃門
這個。。。千羽的嘴角抽了抽。
在白天的時候他就發現了這家槍店的門是玻璃做的,但他卻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還有這樣接近於不設防的君子槍店。
“五,四,三。。。”千羽深吸一口氣,開始倒數。“二,一,行動!”
之前諸星宏樹丟在撲克牌俱樂部的那把屬於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手槍出現在他的手中。
千羽當初之所以會誕生拿槍的念頭,就是因為他撿到了這把槍——這也是他要弄一個雙肩揹包的理由。
“啪!”玻璃門隨著槍擊聲應聲碎裂。
既然開槍了,就肯定會被發現,所以千羽必須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拿到足夠的武器。
考慮到英國對於槍支的法律和千羽本身的身體素質,千羽拿了一揹包的柯爾特1873式手槍。
當他出來的時候,蘇格蘭場的警察也已經出現在了路的一端。
“切!”千羽抱怨了一句,立刻向另一端跑去。
“那個小子,站住!”蘇格蘭場的警察在他身後警告著。“不然我們就要開搶了!”
“。。。”沉重的揹包成為了千羽逃離的負擔,所以如果繼續這樣跑下去的話,自己早晚會被抓住。
前方,歌劇院的背面已經出現在了千羽的面前,而一群小孩子正站在歌劇院的後門那裡,不知道在做什麼。
嗯。。。反正他們沒看見自己的臉,或許自己可以躲到隱蔽的地方,讓這幫小子幫自己背一背黑鍋?
於是,千羽就躲在牆角,看著那幫小孩子成為了自己的替罪羊。
就在這時候,千羽才接近崩潰地發現,這幫小孩子居然是自己的朋友們。。。
天啊,自己好像不小心坑了一次他們。。。
算了,先別跟他們說這個。。。要不然自己大概會被打死的。。。
。。。但是,就算千羽不說,也有人發現了。
千羽看著後門右側那個熟悉的身影。(183章末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