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佳姐,你好,以後麻煩你了。”
曾佳打量了沈一一眼,開口道:“昨天我可是等了你這個小傢伙一晚上。”
“摁?”沈一一臉懵逼,轉頭看向楊老闆。
‘等了我一晚上,啥意思?’
楊蜜從曾佳手上拿過藝人合約,遞到沈一面前,開口道:“你先看看合約,其他事情一會兒再說。”
沈一沒有再糾結這茬,接過合同看了起來。
雖然他不相信楊老闆會故意坑他,但這藝人合約關係到他以後的切身利益,要是不認真瞭解清楚,到時候被人賣了都不知道。
畢竟,娛樂圈也不是沒有出現過娛樂公司坑藝人的事例,為什麼很多明星藝人成名後,會跟前公司鬧掰?不就是因為彼此相互之間利益出現問題。
花了差不多十分鐘左右,沈一才把合約內容全部看完,合約裡面沒有發現陷阱之類的。
這並沒有出乎沈一的意料。
讓沈一沒有想到的是,在分成上面,楊老闆竟然會這麼大方,給了他四六比例分成。
工作室佔四成,他佔六成,也就是說他以後接戲,一部劇一百萬片酬,工作室只抽四十萬,剩下的六十萬歸他自己。
這讓沈一有點意外,要知道一般新人所能拿到的分成,基本上不會超過三成,像迪立熱吧幾個人,拿兩成也不是不可能。
畢竟,像迪立熱吧她們那樣的新人,賺的肯定沒有工作室在她們身上投入的多。
當然了,沈一的合約分成之所以這麼優厚。
也不是沒有原因。
沈一雖然是新人,但是在音樂方面已經有好幾首作品了,那幾首歌一旦錄製完成,就能夠賺取版權費。
這意味著,沈一雖然是新人,但是他的價值已經體現出來了,同時還能夠給工作室帶來不菲的收益。
這樣一來,不管是楊蜜,還是曾佳,兩人都不會把沈一當做純粹的新人看待。
合約年限五年,並沒有超出沈一的底線。
不過在違約金上面,楊老闆確實狠。
一年兩千萬,五年一個億,
這對於一個新人來說?
違約金屬實高的有點離譜。
沈一:“蜜姐,這麼高的違約金,一個億,你是想讓我給你打工一輩子嗎?”
楊蜜:“打工一輩子有什麼問題嗎?”
說著,楊蜜放下手中的咖啡,從桌上拿起筆,遞到沈一面前:“你不想籤長約,蜜姐我滿足你了,給你定了五年期限,分成也給了最優厚的條件。”
“你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趕緊的,把名字簽了。”
“一會兒我還要帶你去錄製歌曲。”
看著楊老闆遞過來的筆,沈一想了想,最後還是老老實實將自己的大名簽下了。
一個億違約金雖然多,但是相比起那些動輒十幾年的新人合約,他更願意多賠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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