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君一下話,勝讀十年書哇!”
“以前我一直覺得平頭哥只會幹架,沒想到竟然如此生猛。”
“我一直以為呂布已經天下無敵了,敢問這是誰的部將?”
“以後在野外遇到平頭哥,必須夾緊雙腿,保護好小弟弟,我特麼的都還沒娶媳婦呢,一定要保護好,不能斷子絕孫。”
“既然它很聰明,懂得攻擊男人的第三條腿,那園長豈不是慘了?”
“園長慘不慘我不知道,我只想知道在遇到女孩的時候,它會攻擊女孩的身體什麼部位?”
“廢話!當然是撕扯女孩的衣服啊!”
“我靠!樓上正解!牛逼克拉斯!”
“道理我都懂,我想知道為什麼這傢伙為什麼叫做平頭哥,而且無懼豹子和獅子呢,難道就是因為喜歡打架?”
“沒錯,就是因為喜歡打架!”
李囂再次開口,道:“有句俗語叫做,軟的怕硬的,硬的怕窮的,窮的怕橫的,橫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而平頭哥就是不要命。
平頭哥的戰鬥力其實沒有那麼厲害,估計小黑就能搞定它,不過它的厲害之處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幹”的心態和膽量,有這膽量和絕對不束手就擒的態度,這才使得它像開了掛一樣的存在著。
最最重要的一點,它特別難纏。
如果哪個不長眼的不細心踩它一腳,它就能攆你兩公里,那可是兩公里啊,能活生生的把你給勒死。
而它的白色披風僅次於刺蝟,肉在皮下還能夠轉動,肉更是特別不好吃。
結合上述種種原因,獅子豹子等等這些猛獸都不想招惹它。
如果你是獅子,花半天工夫,冒著這麼大風險,把自己累得夠嗆來弄死一個這貨,還不能吃,有什麼意義呢?
蜜獾的頭部比較光滑,遠遠看去就像平頭一般,而它的脾氣就像是混社會的大哥,自然就有了平頭哥這個尊稱。
梳平頭,穿黑色中山裝,平頭哥是動物界獨一無二的社會人,更是誰也不願意招惹的大人物!”
李囂剛把話說完,伴隨著咔嚓一聲,平頭哥就出現在自己眼前。
平頭哥趁著李囂說話的空檔,已經一邊吃一邊摸了過來。
而平頭哥似乎也沒有注意到大樹後面還藏著一個人。
一時間,四目相對。
氣氛要多尷尬有多尷尬。
就在這萬分危機的時刻。
下一秒,平頭哥扭頭就要跑。
如果沒有受傷,這傢伙一定會衝上來與李囂幹一架,甚至還會十分霸道的要把李囂手裡的蜂蜜給搶走。
可現在……
好漢不吃眼前虧!
它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別走!我就是想給你處理下傷口!”
李囂輕聲呼喚道。
咔!
平頭哥的腳步明顯停頓了下來。
可僅僅只是一秒鐘,或許是不相信人類吧,嗖的再次逃離此處。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