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月二十八下午3時許,桐溪警局辦案中心詢問1室。任友軍、吳天放、鄭哲三人準備詢問柳光蘭。柳是接到吳所電話騎腳踏車趕來的。
按照事先擬定的偵探方案,由吳天放主問,老任協助,鄭所記錄。辦案中心監控室內,張正義、程勇、諸葛強盯著詢問柳光蘭的畫面,密切注意著她的一舉一動,特別是面部微表情?
吳天放一一介紹參加詢問的民警,並出示每人的“警官證”後,便開始問話——鄭哲記錄:
問:“我們現在依法向你詢問有關問題。根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你應當如實提供證據、證言,如果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法律責任。你明白嗎?”
答:“我聽明白了。”
問:“依照《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現將《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給你閱讀,你如果不識字,我們可以給你宣讀?”
答:“我可以自己看。”
柳光蘭接過任友軍遞來的“告知書”,面無表情地看完,便放到一邊。她瘦削的肩膀稍稍前傾,兩腿併攏坐在靠背椅上,雙手放在大腿上面——等著聽問題?鄭哲接著記:
問:“你對作為‘證人’的權利義務是否清楚了?”
答:“我看清楚了。”
吳所接下來循例瞭解柳光蘭的個人基本情況?如:出生年月日?戶籍地?現在常住哪裡?從事什麼職業?家裡有哪些人?現在幹什麼?聯絡電話?等等。這些情況專案組前期已經掌握,現在必須記錄在詢問筆錄上。
柳光蘭回答的慢,條理比較清楚——
我叫柳光蘭,1975年出生的屬兔,陰曆生日是三月初九。初中畢業。戶口在江南省桐溪縣北伏鎮妙嶺村民組,現租住在吉安鎮桐溪中學附近橫嶺74號,是我表姐張明莉父親的老房子。我住在那裡陪女兒袁姍姍讀高中。我沒有工作,現在和幾個小姐妹合夥做‘家庭保潔’。我丈夫袁明軍2006年就去世了。女兒袁姍姍現在在桐溪中學讀高二。老表金洪磊住在我妙嶺家裡。我有兩個手機號碼:一個是我常用的13856**0333;還有一個不常用,我女兒有時候用,是“13093***115”。
吳天放本身對柳光蘭的大部分經歷及現狀熟悉;上午草擬的偵探方案中,“詢問柳光蘭”的提綱基本被程大、張局認可。此時,他知道應該詢問柳和寧遠富之間的債務往來?
“柳光蘭,上次在你家裡,你說曾向寧遠富借過一大筆錢,為了女兒能上高中。請你把借錢經過詳細說一遍?”吳所問。
“是借了......”女人兩手絞到一起,道出了“借錢”的前因後果——
去年袁姍姍中考發揮欠佳,離桐溪中學錄取分數線差4分。柳光蘭多方打聽,才得到一個訊息:找關係並多花錢,能“買進去”;起步價2萬,每差1分加5000元。她一算:以姍姍的分數,得花40000元。這對於她來說,不啻是個天文數字!
“怎麼辦?要不要‘買’?如果買,找誰幫忙?就算有活菩薩願意幫她,錢還是要自己出;那—錢從哪裡來?不能偷、不能搶,只能——借!問誰個借呢?也不是幾百、幾千,是‘四萬’啦......”柳光蘭愁得茶飯不思、徹夜難眠,幾日下來:長頭髮掉落不少,連頭頂的髮根兒都開始“變白”!
她思前想後決定—買。理由主要有三點:一是明軍只給自己留下一根獨苗,不讓女兒繼續讀書,怎麼對得起死去的丈夫?二是女兒學習成績優異,只是這次沒考好,一旦上個“好”高中,肯定能考上理想的大學;女兒出息了,她將來老了還有個依靠!三是她一直後悔當年因為“家窮”,考上—卻沒上成桐溪中學;她極度不情願自己的悲劇在姍姍身上重演。
找關係?她想到表姐張明莉。表姐就是她的貴人,儼然是個“活菩薩”,一直在幫她母女倆:先是幫姍姍轉學,幫她在白馬浴場找工作;後來她出了“藏王道漢手包”那檔事,在浴場呆不下去了,表姐又把她介紹到雲鳳飯店,在廚房打雜。一件件、一樁樁,表姐都盡心竭力——不是“菩薩”是什麼?
果然,張明莉一聽她說姍姍中考的情況,在電話裡當即答應幫她找人,還勸她:姍姍學習基礎紮實,上桐溪中學好—不但老師教得好,而且她的同學都優秀,對小孩將來走上社會有幫助!柳光蘭雖然對錶姐的話似懂非懂、不完全明白,但她“信表姐”!
最後剩下“錢”的問題?這是個大問題!自明軍去世後,她一直為錢煩神。在箭山鎮,孤兒寡母的生計、姍姍讀書,全靠她一雙手。她當時想到和王道漢“相好”,主要原因之一確實為了錢,可姓王的始亂終棄—傷了她的身、碎了她的心。
“金洪磊老表攢的有錢,為了姍姍上學,問他‘要’他肯定會給;有多少會給多少。”柳光蘭想到這一點,但她開不了這個口:不光是面子問題,重要一點是她認為——一旦拿了老表的錢,等於承認自己“接受”了老表。可老表那矮冬瓜般的模樣,她過去接受不了,現在仍然無法接受!又不接受又花血汗錢,她柳光蘭絕對幹不出這種違心事。
舉目無親、告借無門。柳光蘭內心既苦又急,看看“報名”的日子漸漸臨近,她感覺自己快瘋了?可在姍姍面前,她卻只能裝作沒事人一樣,還幫女兒借高一的課本,叮囑她:早早預習,開學能領先一步!她努力讓自己相信:天無絕人之路,像她這麼善良、辛勞,一定會得到上蒼的可憐......
事情往往就這麼怪,當一個人遇到困難意念堅定時,周圍總有一些人能感受到這種莫名的能量突然出現,施以援手。心力憔悴的柳光蘭就碰上這等嘖嘖“怪事”——
這一天晚上,雲鳳飯店“何仙姑廳”的服務員有事請假,客人絡繹不絕,上菜人手不夠。老闆娘臨時讓柳光蘭頂班?她感恩老闆夫婦對她天高地厚,便欣然答應!
結果她上菜時,無意中看見方桌上手坐著一個“大光頭”:不是別人,正是她切齒痛恨、避之唯恐不及的寧遠富!寧光頭紅光滿面,穿著闊氣,手上還帶著一個金晃晃的大方戒,和一班入席的人海吹!
柳光蘭心裡又恨又氣,恨不得向菜湯裡“吐口痰”?她卻是不敢:那樣做—“被看見”,自己捱罵、掉飯碗不說,實在對不起老闆夫婦、對不起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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