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腹心思的甘通明低著頭,步履沉重往賓館一樓大廳走——
年已半百的他,是萬萬不會告訴岑嵐—
他為什麼要將八卦賓館二、三樓,租給殷懷仁的?
岑嵐更不會想到—說是“租”,實際上不收一分錢租金!
今天是臘月二十四。他按照祖輩傳下的習俗過小年:
北方人是“二十三”過;南方人則遲一天。
現在的桐溪縣多為北方移民後裔,“過小年”自然集中在昨天。但他每年堅守著“二十四過小年”的傳統,而且必須繞八卦湖—走上3圈!
寒冬臘月,他步速不快,走完也是大汗淋漓,想到:
長工短工,幹到臘月二十四“滿工”。雖然時代不同,賓館一年四季正常營業,但老禮數是不能缺的。
便決定來賓館探視留守的岑嵐,主要是慰勞之意?
他一見小嵐,心裡暖意頓生,欣快之下,就講出了“八卦洞”的傳說,還有先祖往事。沒想到小嵐恬靜聆聽之後,竟講出—
她要為警方當“探子”,目標所指是陰壞人的賭客和狗頭軍師!
他立刻意識道要出事兒:
估計警方秘密調查兩人行蹤,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極可能對賓館裡的“賭場”,採取打擊行動?
客觀上看,這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但他是賓館法人代表,明知租賃方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既沒有制止,又沒有檢舉揭發,恐怕難逃“責罰”?
陰壞人一旦被查,會不會手執他的“把柄”,將他逼上絕路也未可知?
他想過讓小嵐別管閒事,學他—惹不起、躲得起!可小嵐剛烈不彎且信守承諾的個性,是絕不會聽他勸的。即便口頭答應他,背後怎麼做,仍是未知數?因為小嵐心意很明確—
她是在借力維護他的利益,而且是“為民除害”!
權衡之下,他斷然做出相悖決定:
一方面支援岑嵐按警方意思辦;另一方面採取“迴避”策略。
目的是為將來和各方談判留下餘地…
他內心還存有一絲僥倖—
最好自己的預見是多慮了,警方僅僅是衝著那兩個人來的,或許他們之間存有違法犯罪的勾當呢?
“這不是我們的甘大老闆麼?來‘收租’啊哼哼”一個粗莽的聲音,還伴著一陣陰笑!
甘通明止步抬頭一看—是殷懷仁的弟弟“淫壞光”。
這是他最不想在賓館碰到的人渣之一,真是冤家路窄!
“殷總說笑了。房租大殷總已經安排妥當,不要收的。”通明說完,扭頭舉步要走:
他對憎惡之人,多看一眼、多說一句,都覺著是“浪費生命”。
“哦—那就是來會‘小情人’的!大白天的老牛吃嫩草,真夠可以耶—”殷懷光一臉壞笑。
“小殷總,你真能嚼舌頭:平時和我開玩笑就算了。甘老闆難得來一趟,關心職工過年福利!你講這種話有意思唄?”岑嵐在通明身後不滿道:
她看到男人心事重重的出門,想想不放心,便跟出來,正巧聽見淫壞光對通明“譏諷”,便出聲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