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雲是個聰明人,他很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如果吳倩和劉靜在第一時間招供的話,這個何坤或許還能夠抓住。
或者說。
警方早一點知道這個名字的話,也有機會。
但現在,行動失敗的訊息估計早已經傳到何坤的耳朵裡面。
畢竟微博上的訊息擺在那裡,澄清影片自己都已經讓葉霓裳發出去了。
只要那個何坤不是白痴,這時候他就應該知道如何選擇。
“是。”
李德良沒有多停留,轉身便離開了沈青雲的辦公室。
看著他的背影,沈青雲搖搖頭卻沒有說什麼。
有時候當領導的哪怕明知道手下人的一些做法可能會失敗,但還是不能打擊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這不是權術,而是身為領導的一種駕馭人的手段。
手底下的人有工作熱情是好事,哪怕能力稍微差一點那都不要緊,重要的是,一定要能夠堅持下去。
尤其是警察,更是如此。
很多人都覺得當警察很風光,畢竟警服一穿,看上去就很有氣勢,而且還是一輩子的鐵飯碗。
可問題在於,穿上了這身警服,不僅僅意味著榮耀,還意味著責任。
不管什麼時候,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違法犯罪從未停止過。
那些日益猖闕的犯罪分子窮兇極惡,智計百出,他們為了逃脫警方的懲處,可謂是費盡了心思。
正因為如此,警察為了抓住他們,也不得不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
比如那些刑警,動輒一個月不回家都是常有的事兒。
再比如緝毒警察,更是腦袋拴在褲腰帶上。
這種情況下,很多時候警察偵破案件,其實就是試錯的過程。
所謂試錯,說白了就是不斷去尋找那些有用的線索,然後逐條去分析,去追查,最終確定到底是不是案件的真相。
這樣辦案的時候,要是沒有一個好領導支援,那肯定是幹不下去的。
沈青雲就是那種好領導。
………………
事實證明,沈青雲的猜測不無道理。
李德良帶人去抓那個何坤,但最終的結果卻是人去樓空。
而且。
按照他們調查的結果顯示,何坤根本不是什麼酒吧老闆,只不過是個經理而已,就是有一丁點酒吧的股份,所以冒充老闆。
這傢伙在臨走之前,簽了一份協議,把自己的股份賣給了別人。
金蟬脫殼!
這就是沈青雲給何坤這傢伙的定義。
“這傢伙,肯定是提前收到訊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