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散開了,也都失去了對這棟別墅的興趣。
在知道可能是髒東西下手的之後,所有的隊員也不再分開了。
誰知道髒東西是不是還在這棟房子裡,誰知道走沒走呢?
等法醫檢查完之後,我們把屍體抬上車,送到了法醫所在地。
他們還要繼續檢查,如果最後真的查不出其他的線索,會被說成自殺。
回到營地,我趕緊給二胖打了個電話,說了今天所發生的事情。
“臥槽,聽你這麼一說,還真有可能是髒東西,天命,你說那玩意兒不會找我們來吧,畢竟前天晚上是我們看到她的啊。”
二胖的語氣中略帶擔憂。
“應該不會,我們又和她無冤無仇的,找我們幹嘛?”我說道。
“可是我心裡害怕啊,我本來以為這件事兒已經完了呢,你真不如不告訴我呢,你這麼一說,我又覺得身邊有人了。”二胖嘀咕著,“不行,等會兒我要找個道觀寺廟啥的拜拜去,請個平安符。”
結束通話電話後,我一尋思,應該也去求個平安符,也去觀音廟看看,感謝雲空的救命之恩。
就這樣,我買了一些吃的喝的,送到了觀音廟,將東西交給了雲空,拜了觀世音菩薩,最後還向雲空要了一個平安符。
可雲空也沒有平安符,甚至連張唐卡都沒有,最後把手腕上的佛珠給了我。
“這串佛珠我戴了幾十年,上面已經有了佛光,雖然不能幫你消災解難,但也可以幫你不受那些眾生的騷擾。”這是雲空的原話。
我擺了擺手,不打算接受,人家戴了幾十年的玩意兒,我也不好奪人所愛。
“收下吧,我要這串佛珠也沒用了,在你手裡才能發揮最大的作用。”雲空將手串摘下來遞給了我。
一再推讓下,最後我還是收了下來。
當然,我也給觀音廟捐了一千塊錢,以表示對雲空的感謝。
回到營地之後,一連五天都沒有任務,我們每天不是聊天就是打牌,到點了就吃飯。
我們所有人都認為那個女人的事情已經結束了,也已經對那個女人淡忘了。
可是事實是事情並沒有結束。
第六天,今天也是那個女人頭七的日子,但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或許是已經發生了,但死者的慘狀沒有那麼慘,所以也不需要我們來接手處理。
第十天,我清楚的記得是中午一點,我還在迷迷瞪瞪的睡午覺呢,突然警報聲響起,讓我瞬間驚醒。
同時驚醒的還有下鋪的田雞。
我倆趕緊穿好衣服跑了出去。
對於衣服,我們沒有特殊的要求,一般情況下穿自己的衣服就可以,不過出任務開的車絕對嚴格,如果發生刑事案件,我們是不允許穿白大褂的。
“這次任務地點是天明小區,死者是一位五十多歲的中年人,可能是刑事案件,接上屍體之後立刻送到法醫所在地。”
沒等我們問,李天野的聲音就從對講機裡傳了出來。
這一次我們還是開的巡邏車,一輛車內一共有五個人。
但是今天我們五個人都沒說話,連嘀咕的都沒有,安靜的讓我覺得有些異常。
四十分鐘過後,車子在天明小區內停了下來,我們同時下了車,拿上擔架和白布走進了面前的這棟房子。
擔架是用來抬死者的,白布是用來蓋住死者身子的。
在我們這一行有一個規矩,死者不能見光。
至於為什麼,在當時我還不明白,後面我才明白的,不過後來是怎麼明白的,要到後面再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