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本是世間物,心有塵埃難頓悟。
問禪能獲幾分緣,福來禍去皆是空。
佛家有云:“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舉意已先知。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
可謂是天道有輪迴,蒼天饒過誰,善惡之報,如影隨形,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而世上最可怕的就是貪慾無止境。
有慾望不是錯,慾望過盛,就會自尋煩惱,自招痛苦,甚至引來災禍。
而貪慾造成的一切,都是源於我們那顆不聽話的心在作怪。
陳海雖然打心底不願事情再往壞的方向繼續發展,可是萬物有道,只能順其自然。
果不其然,在李陽和王正群去過老汪辦公室之後,陳海看到監督管理系統以及火災系統上多了一條開業前檢查的檢查任務和一條火災調查的辦理任務,主辦都是李陽,協辦王正群。
按照往常,所有報審的材料,都要經過視窗受理,並由視窗負責人審查確認無誤後才能錄入系統。
而一旦系統錄入完畢,系統內的材料將不能夠刪除或者修改,只能夠按照流程由大隊長的賬號進行系統分工,再由負責經辦的人員進行辦理。
本來每一項操作都有一定的時間限制,而天一酒店這條開業前檢查行政許可任務,既沒有經過視窗材料的審查,又沒有按照規定流程的時限去分工受理,絕對屬於違規操作。
陳海開啟天一酒店開業前檢查裡的系統附件,仔細檢視了一下上傳的報審材料。
除了常規的報審材料,陳海發現了在所有材料裡最為重要的一份核心材料,那是一份會議紀要的影印件。
陳海看著附件裡的會議紀要,懷著複雜的心情開啟了連結,仔細的看了一遍又一遍。
其中大概內容是經過安昌市營後區區**會議討論,為應對外語外貿學院對外接待能力的不足,原則上同意將外語外貿學院培訓中心大樓原培訓中心用地改為商業用地,會議時間是2016年11月4日,也就是今天上午。
很明顯於亮昨晚的公關有了效果,對於於亮這樣有能力的商人來說,搞到一份區一級的會議紀要不是難事,關鍵是消防大隊是否認可。
對於不瞭解業務流程的局外人,一切看著都是那麼的無懈可擊,即使是消防內部人員或許都無法發現這份會議紀要的問題,而陳海心裡清楚,這份會議紀要是無效的。
**的任何一項規定都是有原因的,例如土地使用性質的意義就在於:
1、在城市規劃中,透過對每個地塊的用途進行設定,實現土地的有效使用;
2、在具體建設中,透過對每個地塊用途的判斷,確定建設單位是否有效執行了城市規劃;
也就是說這種土地的用途在你申請用地的時候就會規定,你必須符合城市規劃中的土地用途的規定,你才能得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你的建設工程才能開工建設。
如果你報建的時候是培訓中心,但實際用途是酒店,那麼你就是不按規劃設計來進行建設,屬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