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女人已經和再婚,且懷有兩個來月的身孕,說什麼都不回大梨樹,最終,這不負責任,拋棄兒女的女人被公安部門拘留半月,
將屬於江東來的撫卹金盡數要了過來,生怕被送去農場改造,江援朝的媽不得不把撫卹金交出,但她從家裡帶走的二十來塊錢,已然和她的野男人,嗯,現在是新丈夫花了個乾淨。
撫卹金數目不小,考慮到江援朝年歲尚小,在公安同志和隊伍上的同志見證下,江東來的撫卹金暫由大梨樹大隊部保管……
總之,書面檔案寫的很詳細,將江援朝和他弟弟妹妹生活中要涉及的方方面面都有考慮到位,按照隊伍上同志的建議,
是打算讓大隊上從撫卹金中每個月扣錢抵江援朝和他弟弟妹妹的口糧,卻並未被江安和大隊部其他領導採納,大隊部幹部們直說江東來
是為國捐軀,留下仨小孩吃不了多少口糧,且大隊上已開會討論過,提供口糧到江援朝十三歲,再由江援朝作為兄長撐起家門。
事情協商好一番後就那麼拍板定下,當時江援朝和他弟弟妹妹在場,看著公安部門的同志和隊伍上的同志,及大隊部代表江安這個大隊長簽字,作為當事人,江援朝代表弟弟妹妹亦在書面檔案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一式四份,分別由簽字的公安部門、隊伍上、大隊部、及江援朝自個保管。
簽字的公安同志和隊伍上的同志,是代表縣公安和江東來所在的隊伍上籤的字,這事兒簽字的兩位同志都有和各自領導通話。
有這麼一件事兒在,江援朝自然不會再厚著臉皮接受好心人的幫助。
江愛華年齡小,但哥哥說的肯定沒錯,小姑娘相信哥哥做的每個決定。好心人幫他們是看他們可憐,如今他們有錢了,自然不能再接受好心人的幫助。
“媽有自己的日子要過,我們長大了,能照顧弟弟,就讓媽過她自個想過的日子。”
話是這麼說,可江援朝心裡還是很難過的,他不理解媽媽怎能狠心到不要他們,哪怕媽媽隨便花錢,哪怕媽媽把爸爸的撫卹金全買成好看的衣服,
打扮自個,但只要媽媽在他們身邊,他是沒意見的,相信妹妹也沒意見。奈何媽媽不要他們,在縣公安局,他和弟弟妹妹被大隊長爺爺(江安和江東來的爹是一個輩分)帶到縣公安局,
他們看到媽媽,喊著媽媽,卻得不到一句回應,媽媽只是用看陌生人的目光看著他們,就好像他們和她沒有一點關係似的。
那一刻,他傷心極了,但他硬是忍著沒有哭,可弟弟妹妹到底還小,望著媽媽哭得好大聲,好傷心,弟弟甚至伸出小手要媽媽抱抱,依然挽不回媽媽的心。
媽媽的新丈夫是媽媽大姑嫁的那個村裡的鰥夫,家裡有一兒一女,兒子三歲,女兒七歲,妻子病逝半年多,男人是縣運輸隊的臨時工,
媳婦沒了,想找個女人看孩子,正好他們爸爸出事,媽媽的大姑,他們的大姑奶奶想拿那個鰥夫的謝媒錢,就撮掇他媽嫁給男人過新日子。
就說大姑奶奶在他爸爸出事的訊息傳回沒多久,接連往他家跑,和他媽揹著他和弟弟妹妹一說話就說好長時間,原來是把他媽介紹給別的男人做妻子,
讓他媽拋棄他和弟弟妹妹,去給別的小孩做媽媽,知道事情經過後,他很是討厭大姑奶奶,可再討厭又有什麼法子?他媽是硬願給別的孩子做媽,也不要自己親生的孩子,只希望他媽日後不要後悔。
“我討厭她!再也不要看到她!她拋下咱們去給別人做媽媽……”
江愛華紅著眼睛說著說著就發出哽咽聲,見妹妹把弟弟帶的癟起嘴巴欲哭出聲,江援朝忙截斷:“好了,不要說那些了,愛民看你哭也快哭了。”
弟弟快兩週歲,說起來傻著呢,可越是小孩子越想要媽媽在身邊,自四月初上那次見面後,有關他媽的訊息他再沒聽說過一句,但夜裡卻沒少聽到弟弟哭著要媽媽。
月清涼如水,夜靜寂寧和。
“覺得咱們會被那小孩子認出來?”
村道上已沒幾個人在歇涼,陸向北和葉夏並肩前行,淺聲問了句。
“你不覺得嗎?”
葉夏反問。
“八九歲大點的孩子,眼睛即便再明亮,單從背影就能分辨出咱們是誰,我是不信的。”
“可你別忘了就我的髮型,村裡可沒幾個女孩子是這樣的。”
葉夏一直留著學生頭,不過一到夏日,她便沒再修剪,眼下是齊肩學生頭,白日裡她則紮起蓬鬆俏皮的丸子頭,整個人看起來異常涼爽,
重生六零:俏田妻,老公寵上天! /book/5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