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母無所謂的說道。
到了這個地步,反正自己也是一個死,無所謂了。
“嘴硬是吧?”
警員一臉冰冷的說道。
白母不理不睬,看著周圍。
“阿彪!”
“到!”
一位叫阿彪的警員出列。
“經上級通知,可以對這拐賣兒童的犯人使用刑具,一會兒讓她嚐嚐刑具的味道。”
“好勒!全都交給我吧!”
阿彪一臉獰笑的說道,隨即便走向了一旁的器材室。
不一會兒,阿彪便拿了出來一道東西。
“阿彪,給她講一下這個東西的來歷。”
警察隊長獰笑地說道。
阿彪點了點頭,隨即對著面前的白母說道:
“你可要聽好了!”
“這個東西叫做鐵蓮花。”
“鐵蓮花”是中國古代一種酷刑,專門針對那些所謂“不守婦道”的女人而製作的。古時候有一種針對女性的酷刑叫做“騎木驢”,也叫做“騎木馬”,而致命的鐵梨花就隱藏在“木驢”的背部,對於那些所謂“不守婦道”的女人,通常讓她們騎在“木驢”上,官吏審問時如果不老實交代罪行,官吏就會命衙役們轉動木驢上的旋轉鐵梨花,對女性下體進行折磨,這時候他們往往痛疼難忍,叫聲淒厲,發出哀求,甚至昏厥過去。原來,“鐵蓮花”是一種由鋒利鐵片組成的花朵狀刑具,形似蓮花,所以取名“鐵蓮花”。不難想像,當它展開並轉動時,能把一層下體的血肉絞下來……因此,只要獄卒拉動木馬尾部機關,“鐵蓮花”便會一開一合插入其下體,並不停地旋轉,當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聲哭喊。堪稱中國古代最殘酷的經典刑具之一。
據有關史料記載,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騎木驢”,應該在北宋時期。古典名著《水滸傳》中就有關於北宋時期女人“騎木驢”的描寫。那是在武松怒殺潘金蓮和西門慶之後,慣拉皮條和教唆殺人的王婆被判處“剮刑”:大牢裡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其實,在北宋時期,所謂“木驢”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表面並不平坦,而呈現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於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餘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徵驢球,因而一般稱呼此類殘酷刑具為“木驢”。
當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審定讞之後,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驗明正身,然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下體對準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人遊街示眾。
有關資料表明,在女犯人“騎木驢”遊街的過程中,河北、山東等地會使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說的“混棍”,一邊抽打女犯的後背,一邊強迫其高喊:"某氏,於某月某日犯淫,於此木驢遊街示眾,警示眾人,莫如妾身之下場!",其餘大部分地區則會在遊街時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到了明末清初,“騎木驢”的刑罰更加殘酷。據有關史料記載,當時的“騎木驢”的過程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下體內,然後放開,讓這名女子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清朝時期,官場刑獄又發明了比較複雜的“木驢”刑具,與原先“木驢”不同的是,這類木驢上面的木橛子下面連線了偏心輪一類的活動機關,可在木驢移動時由車輪帶動木橛子在女犯人的下體裡一下一下地抽插。更重一點的木驢在插下體木橛子的後面,還會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門的木橛,以在遊街時對年輕女人的身體造成更強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阿彪在唸這些東西的時候,時刻看著面前白母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