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趙燕起訴張旭這件事,張旭跟我說,他是答應給玲玲的錢,並不是答應她的。“那現在怎麼辦呢?”聽到張旭的解釋,我也不知道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於是我只能問他眼前的事情。
“沒事兒,你放心吧,這件事我會解決的。這都是我以前的事,和你沒有關係。”張旭對我說這話的時候,他輕描淡寫的樣子,沒有一絲絲的擔心。
這時候我突然想起,前些天,趙燕不是一直說要和我談談嗎?是不是她就想著和我談這些事情呀,所以張旭才一再的阻止我不讓我和趙燕見面。他可能就怕我會知道這件事吧,沒想到最終還是讓我知道了。
這件事張旭是過去了,可是我的心裡卻沒有過去。一直以來都是在聽張旭的一面之詞,以前蓋房子張旭說趙燕不讓他蓋是無理取鬧。那麼現在的事也都對上了。是呀,你欠人家的錢不還,你去蓋房人家當然不會讓你蓋了呀?
“張旭,你說是給孩子的,可是現在趙燕起訴你了,那這筆錢你是給她還是不給她呀?”
“我說過,這錢不是給她的,是給孩子的。孩子結婚的時候,我當然是要給的。但是現在孩子還沒有結婚,我不會給的。就算將來孩子結婚了,我這筆錢也是交到孩子的手裡,不會交到她的手裡的。你別看她告我,就算告我也告不贏的,法院也不是她家開的,她說啥就是啥呀?”
“可是現在她不讓我們蓋門面房,那以後我們院子裡蓋房子是不是她也會阻攔呀?”我現在真的是有點怕了。從來沒有想到再婚會發生這麼多的事,要知道會有這麼多的麻煩事,打死我我都不再婚。我現在多麼懷念沒有和張旭認識的那些日子呀?那時候哪會有這麼多的事呀?
“你放心吧,她不會的。我們在院子裡蓋房子,她就是想鬧都進不來這個院。再說了,她鬧騰幾回就完了,不會總鬧的,她哪有那麼多的精力呀?”
我對張旭的話真的不敢再信了。但是現在我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了。離婚不能離。那就愛咋咋地吧。隨他們怎麼折騰吧。現在不是趙燕有沒有精力,而是我一點精力都沒有了。我真的不願意想他們的那點破事了。
又過了沒有幾天,張旭的爸爸又從大隊帶來了兩張紙交給了我。我一看一個是法院的傳票,上面寫著開庭的日期和時間。還有一張就是趙燕提供給法院的一份證據。
我拿起來那張證據一看是一份離婚協議書。
這是張旭和趙燕離婚的時候他們兩個立的協議書。
本來對他們之間的這點破事我都已經不想知道了。可是還是機械的拿起來看了看他們的協議內容。沒想到這份協議書又讓我看到了我不知道的事情。
那就是張旭不只是要給趙燕五萬塊錢的精神損害賠償。這個院子的一半也歸了趙燕所有。協議上寫得很清楚房子的東邊一半歸張旭所有,西邊的一半歸趙燕所有。也就是說我們當初要蓋門面房的那一半其實是張旭已經答應給了趙燕的。
直到這時候我才明白了所有事情的真相。以前我們蓋房子,趙燕說不讓蓋,張旭一直在說趙燕不講理,說她是無理取鬧。可其實不講理的是張旭,想在人家的地方上蓋房子,那人家當然不會讓他蓋了,何況他欠人家的錢還沒有還呢。
現在我的心都麻木了,這麼多的事,這麼多我不知道的事。現在都浮出水面了。以前一直都沉在水底,所以才讓我認為我們的生活是風平浪靜的。現在可好,原來一切平靜都是假的。
和張旭結婚,我一直認為只要我們都好好的過日子,只要我們都好好的掙錢,那我們就會過上幸福的生活。沒想到就這麼簡單的想法都是無法實現的。我真的是想得太簡單了。
張旭再回來的時候,我即沒有和他吵鬧,也沒有再質問他。問他有什麼用呢?哪一次我問他了,他告訴我的是實話呀?我問他什麼得到的也不過是假的答案而已。
走到哪算哪吧。
到了張旭開庭的日子,因為是下午,所以他早上起來還是正常的上班。他可以在廠子直接去法院。
我雖然告訴自己不要再插手他們之間的事情,但是我心裡還是放不下。我不可能一點也不管呀?因為雖然說是張旭婚前的債務,但是如果真要是官司打輸了,他要是還錢的話,不還是我們婚後還的嗎?就算是他自己掙的錢,可是他自己掙的錢是誰的呀?不也是我們共同的財產嗎?
就如我也一樣,我現在掙的錢,雖然是我自己掙的錢,可是也有張旭的一半呀?
因為惦記著張旭的事情,所以雖然打官司的是張旭,我也同樣的坐立不安的。現在的我也沒有想到有一天我也會和趙燕一樣,與張旭對簿公堂
等到下午三點多鐘的時候,張旭就回來了。我趕緊問他結果:“怎麼樣?是你贏了還是你前妻贏了?”
“今天是開庭,只是問問情況,還沒有結果呢?要等結果怎麼也得一個月以後才能判的。“張旭說。
“那在法庭上你們都是怎麼說的呢?”
“在法庭上我也和法官說了,我只是答應給孩子錢,並沒有答應給她錢。她在法庭上也不講理大喊大叫的,讓法官說了一頓。法官直接就問她了,問她你不上班,就等著這個錢生活嗎?”
“那你們兩個人到底誰能贏呀?”我還是有些擔心的問。
“誰贏都沒有事,我從法院出來以後,也諮詢了律師了。我問如果我輸了,是不是一定要把這個錢給她呀?”
“律師怎麼說的?”
“律師說沒事。說你要是手裡沒有錢她也沒有辦法。”
“張旭,你說的是真的嗎?你真的沒有答應給趙燕錢嗎?你要是答應了,就先給人家一點。剩下的我們再慢慢的還。”不知道為什麼,我有點同情起趙燕來。畢竟張旭是先背叛了人家,給點賠償我認為也是應該的。但是要是一下子讓我們拿出五萬來,現在肯定是不能拿的。雖然我們手裡也拿得出來,但是我們還要開店呢。還有好多的事要辦呢。而且說心裡話,我不是聖人,我雖然同情趙燕,可是讓我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來還債,我還是心裡不甘心。因為這本來就不應該由我們婚後還。
“你就相信我一回吧,我真的不是答應給她錢的。這錢是給閨女的。和她一毛錢的關係也沒有。就算我打輸了,我也不給她這個錢。我都給她三千了,就行了唄。她要是總不上班,總不幹活,我給她多少錢也不夠。這次給她了,下次不定又要找什麼藉口和我要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