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下的簽約歌手陳華是一個愛好音樂的大男孩,也不過是個高中生,在上學的其間也一直有創作的歌曲,純粹是興趣使然罷了。四個月前,他創作了《夢的第二章》這首歌,偶然被我發現,驚為天人,所裡立即就簽約了,希望能夠為他發行這首歌。”
“可是沒想到,再過了一個月,正版歌曲還沒來得及發行,範瞳的盜版歌曲就傳的沸沸揚揚了!”
“範瞳先聲奪人,我們無奈,也只能放棄發行陳華的原創歌曲,轉而向範瞳去維權。”
“如果僅僅是我們公司承受損失也就罷了,可是範瞳你作為一個抄襲者真的令人噁心!陳華才剛剛成年,滿懷著對音樂創作的熱情,你就讓他遭遇這樣的事情,那可是他的心血啊!”
“你偷了別人的東西,還倒打一耙,陳華甚至因為這件事情,受到了太大的打擊,患上了抑鬱症!”
“這一切的罪魁禍首,都是因為你範瞳!你就是一個卑鄙無恥的賊!徹底毀了陳華對生活的樂觀期望,你不僅僅偷了他的心血,你還毀了他的人生!”
沈青青說著,一臉痛心的模樣,對範瞳更是絲毫不吝嗇口水。
她這個樣子,是恨不得要用自己的話,把範瞳給殺死!
而範瞳到現在也沒搞清楚,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
《夢的第二章》怎麼就出現在了一個不相關的人的資料夾裡……
這首曲子,或許不是他一個人的原創,原曲是林姣姣給他的,但後期的創作改編也凝聚了他個人的心血,這一切的一切,關陳華什麼事兒?
現在又說,陳華才是這個曲子的原作者……
難道是林姣姣抄襲?
這個想法一閃而過,很快就被他揮出了腦外,不,不可能,林姣姣做不出來這樣的事情。
一定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曲子被洩露了。
可是……這一切都只是他的猜測罷了,因為拿不出證據來,說了那些人也不會相信的。
範瞳這邊,對沈青青的指責啞口無言,解釋的話頗為無力。
而在場的觀眾們,顯然更相信沈青青拿出的“證據”。
現在,他們幾乎已經認定了範瞳就是一個抄襲的歌手!
範瞳的成名之作《夢的第二章》竟然真的是抄襲的!
太可笑了!
範瞳身為抄襲者,整首曲子都抄襲了原作者陳華,就這還不算,竟然還有臉拿抄襲的曲子來上臺拿獎??
恬不知恥!
這簡直就是在吃人血饅頭啊!
金曲獎的頒獎典禮上,大多數的嘉賓都是歌手音樂人,因而對這些事情感同身受,他們鄙視抄襲者。
一瞬間,對範瞳的印象頓時跌到了谷底。
甚至還有人直接衝著範瞳直直的罵了過去:“不知廉恥!抄襲的貨色,你還有什麼臉繼續呆在臺上!”
“你能出現在金曲獎的舞臺上,就是金曲獎失格!”
“竟然是一個抄襲者拿了年度最佳歌手!這是多麼諷刺的一件事情啊!真是的沒想到,我做了二十多年的音樂,從來沒見過這種突破下線的事情!”
“國內音樂圈簡直是烏煙瘴氣,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什麼時候抄襲者也可以上臺領獎了,如果是這樣,你們主辦方把我們這些認真在做音樂的人置於何處?!”
“對於這件事,如果你們金曲獎如果不收回範瞳的獎項,並把他趕出音樂圈,我以後再也不會參加金曲獎了!”
一個在華語樂壇很有地位的老前輩這樣開了口,他的話也引得人紛紛應和。
“是啊,這事兒太丟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