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見到他之後,到現在,我已經一點文字也不敢去讀了。我生怕看見什麼,哪怕只是一句日落,也足夠我展開無限遐想,從而戳痛牽連著腦海的心臟。
就是這樣,有了他以後,就變得如此脆弱,可又那麼堅強。
收工之後,我獨自去了我哥的酒館。今天我真想喝一杯,遂不曾告知戒酒的鈴鈴。
我沉下氣,當真不奢求見他了。今夜,我只為了酒和故事。
然而天不從人願,昨夜我苦尋他無果,今日不為他而來,偏偏講故事的就是他。
我還在我的角落裡,他還在他的追光下。
就這樣,他自人潮中來,予我一場空歡喜。他自我身側而過,攜風帶雨,我避無可避。我不再敢看他,亂了晝夜,失了四季,久病難醫。
他在講,一個男孩,愛上了一個女孩。女孩得了抑鬱症,男孩便偷偷將她的藥換成了蜜桃味的糖果。可是後來,女孩還是離開了,男孩在女孩永遠消失的那間病房,始終不願離開。
他講的太過聲情並茂,雞尾酒兩杯下肚,我已無法自拔,完全陷入了那段故事的主人公里。那時我也愛上了故事裡那個讓人心疼的女孩,我成了那個絕望的男主,弄丟了自己的燈塔。
在失態的前一秒,我離開了酒館。不是怕他看見我被淚水抹花的妝容,而是怕自己意志決堤,將一切全盤托出。
我多希望他不是一個人,他若是些其他,哪怕是場暴風雨,我尚且也可奮不顧身一回,撐著傘也要愛他。若他會覺得撐傘欠缺誠意,那就淋著雨,淋著他,去愛。
愛這種情緒能將人變得無盡卑微,吞噬人的認知,將黑白明暗,都篡改的無足輕重。
出門這條路不過十幾步,我渴望走出,又怕走出。到了門口才不解,為何這條路這樣的短?
其實是他在離去,我始終在原地,大城小街,大道小巷,看他漸去漸遠漸無信。
眼裡蒙著霧,我開啟手機備忘錄,將今夜輸入。
“94423262 9243216241 318263 522162 6243 9343 932162”
“真想再多看你一眼”。
今日沒有鈴鈴陪我宵夜,笙歌的煙花場裡無我立足之地,我需回家醒酒,或是在無人的封閉空間再行放縱。
一步三喘,其實今日時間尚早,還能打上車。可是習慣過於可怕,我已不想打車回家,養成的習慣再改掉,對我這樣的“醉歸人”而言,過於艱難。
手機在震動,微信在響,不知是誰在找我,我一概不想搭理。
我享受此時的孤立寡與,將自己與外界的沸反盈天隔絕,獲取難得的寂靜。
在腦海中,我又編織了一場大戲。主角自然是我與他,地點,是那個高朋滿座的小酒館。
在那裡,我將所有隱晦的愛意喊到嘶啞,將他眼底看的盡興。耳邊千萬人歡呼嘲弄什麼,我不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