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但我什麼都沒幹!”
陳益:“什麼都沒幹?和女方聊天了嗎?”
男子張了張嘴,不敢和陳益對視:“聊了……”
陳益:“聊好價格了嗎?”
聊天記錄是證據,肯定都已經記錄在案,現在幾乎沒人敢做假案,既然進來了必然有事實。
男子神色不自然:“聊好了……但我剛到就被治安大隊抓了,根本沒見到女的,這不是釣魚執法是什麼?!”
陳益開口:“出去之後你可以找個律師問問,只要聊好了價格便是違法,哪怕沒有完成交易也可以依法將你拘留。
還有,看你的樣子不是第一次了,需不需要徹查你的交易記錄和手機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看看半年內你幹過幾次。
提醒一下,追訴期就是半年。”
嫖娼只有零次和無數次,否則對方是進不來的。
男子:“我……”
陳益:“還有事嗎?”
男子低下頭,臉發燙,感覺自己像個小丑。
陳益轉身離開,所長等人趕緊跟上。
到了門口,陳益詢問:“剛才那男的誰抓進來的?”
所長不清楚,看向一名下屬,後者回答:“洪中分局便衣大隊。”
便衣大隊和治安大隊,都是管治安違法的。
陳益對秦飛說:“給分局打電話,問一下誰負責的這個案子,負責人給予警告處分,就說是我的意思,不服的話,讓他去省廳找我。”
一碼歸一碼。
那男的絕對沒冤枉,但負責此案的警察肯定也違規了。
“是。”秦飛拿出手機。
突如其來的變故讓所長心驚,暗想有關陳益的傳言果然是真的,極為不好惹的一個主。
“陳隊長,這是?”
陳益:“剛才的事情就當沒發生過,他既然敢站出來心裡肯定是有不滿的,便衣大隊利用女方把他釣了出來,雙方都有錯,只不過弱者忍受強者無事罷了。”
釣魚執法沒有嚴格的界線,就拿緝毒隊來說,扮演買家釣出販毒者是經常用的手段,為了緝毒,任何手段都可以,只要結果。
但在其他違法犯罪上,不能提倡。
“陳隊長慢走。”
看著陳益上車離開,所長鬆了一口氣,招呼大家回到工作崗位。
處分不處分的,反正和他沒啥關係。
離開拘留所的陳益直奔省廳,何世榮現在應該已經到了。
關於石渡小鎮的案子,他此刻越發好奇,能讓何世榮都稱之為詭異的案子,到底是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呢?
是死法詭異,還是作案手段詭異?
如今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仍然有很多,人與人之間的認知也是有差異的,就算是小學生,也可能知曉博士都不知道的物質原理。
也許,恰好碰到了大部分辦案刑警的知識盲區。
也許,是嫌疑人的手段過於高明。
這種情況,要越過表面看本質,陳益並無壓力,既然發生了,就一定有特殊的方法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