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芳被帶進了與胡三元斜對過的第一詢問室。
詢問室相對於訊問室要簡單地多了。整個房間沒多少裝置,就一張辦公桌,三把椅子。再有就是牆上角的兩個攝像頭了。
鄭楷的任務是迅速取得肖芳的詢問筆錄。所以為了節約時間,他在回院的路上早已安排好助理檢察官小王準備好膝上型電腦在第一詢問室待命了。以便他帶著肖芳一進房間,就可以馬上開始詢問。
鄭楷與小王在辦公桌前坐下,又讓肖芳坐在對面的椅子上。然後便開始對肖芳的正式詢問。
問:“我們是仙山縣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偵查人員,因胡三元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罪一案,現依法對你進行詢問。根據法律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你應當如實提供有關證言和其他證據,但是對於與本案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利;故意提供虛假證言或者其他證據,故意作偽證或者隱匿證據都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
問:“你聽清楚了嗎?”
答:“聽清楚了。”
接著,鄭楷又向肖芳宣讀了《證人權利和義務告知書》。
問:“以上權利義務你是否明白?如明白,請簽字、捺手印。”
答:“我明白。”
問:“那好,就請你在這上面簽字、捺手印。”
鄭楷示意小王拿著《證人權利和義務告知書》讓肖芳在上面簽了字,又捺了手印。
問:“根據相關規定,我們將對今天的詢問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影,你是否同意?”
答:“行吧,我同意。”
鄭楷立即通知監控室把第一詢問室的監控錄影開啟。
問:“你們金信節水灌溉有限公司仙山分公司是什麼時候成立的?”
答:“成立的時間不長,也就一年前吧。那時我剛坐完月子,現在孩子都一歲半了。”
問:“你一個女同志,又不懂得PVC管材生產技術,又帶著個剛出生的嬰兒,胡三元怎麼就讓你去擔任金信節水灌溉有限公司仙山分公司的總經理呢?”
答:“我休產假前原來是農業開發辦的辦公室主任,可在我休完了產假,一看開發辦的主任已經換成胡主任了。我就找胡主任給安排工作,胡主任說要成立金信節水灌溉有限公司仙山分公司,就讓我頂了個閒差。”
問:“頂了個閒差?這麼重要的位置,連開發辦副主任都撈不著去的地方怎麼能說是閒差呢?”
答:“位置是重要,但我只是掛一個名而已。主要的決策權還是在胡主任那裡。”
問:“你與胡三元有沒有什麼特殊的關係?他為什麼會對你那麼信任?”
答:“我們能有什麼關係,他是我的領導,我是他的下級,就是這麼個關係。他讓我去當金信節水灌溉有限公司仙山分公司的總經理,也許是因為他把我辦公室主任的位置讓給了嚴威,心裡覺得愧疚吧。”
肖芳嘴上說沒有什麼特殊關係,但是寫她臉上的了陣紅潤已經告訴了鄭楷。鄭楷已經心中有數,肖芳與胡三元的關係越密切,她掌握胡三元的資訊就會越多。於是他立即換個話題接著問道。
問:“仙山縣高標準農田建設專案中的PVC管材是你們金信節水灌溉有限公司仙山分公司供應吧?”
答:“是的。”
問:“你們所生產的PVC管材質量是否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你們都是怎麼弄虛作假的?”
答:“這些全是由胡主任辦的,胡主任說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其他的我一概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