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只要牛爾的小說能在編輯們的稽核甚至稍加修改之下透過發表,甚至只要具備修改價值,在編輯們的生花妙筆下,依然可以發表。
只要發表,雜誌社就是賺到了。
牛爾目前的熱度正高,只要牛爾的名字出現在雜誌上,出現在宣傳媒體上,就絕對能收割一波粉。
《萌新》也給牛爾提高了稿酬,達到了千字八十元。前提與那兩家也差不多,也是隻要能夠達到發表的水平。
牛爾並不知道《萌新》與《九月》之間有那麼多糾葛甚至齷齪。如果不是《萌新》發表了他的處女作,他幾乎不會考慮什麼,就會把這兩篇小說分別投到《九月》和《鷹飛》。
他只需要賺錢,其他的沒那麼多閒工夫顧及。
他最後犯的躊躇,是這兩篇小說的歸屬。
然而只是稍稍想了一下,他就立刻做出了選擇。
《不該丟失的初戀》投給《萌新》。
《我把第一次給了一隻破鞋》投給《九月》。
因為《我把第一次給了一隻破鞋》有四萬字,《九月》的稿酬標準是千字百元,這部小說僅是稿酬就有四千元。
《初戀》只有兩萬兩千字,《萌新》的稿酬標準是千字八十元,稿酬一千七百六十元。
知道仨多倆少,算算賬就可以了。
是利益幫他做出了最快也是最後的選擇。
然而算了下稿酬後,總計陸萬兩千字的兩本書,總稿酬不過是破鞋的四千元再加上初戀的一千七百六十元,才五千七百六十元。
牛爾看了看算出來的總稿酬金額,愣了半天。
還沒有二三十家報紙轉載那篇小文賺的稿酬多呢。
這還是二次創作。
尤其是《綠毛水怪》,前半部分幾乎是重寫的,後半部分也也是如此……已經是花費了很多心力。
如果要是原創,需要死掉的腦細胞更是不可數計,花費的時間也不可能只是一兩週。
如果不計比賽的獎金和以後可能的版稅,這行當好像還真不咋地。
把一腦袋頭髮薅成半禿不說,賺這幾個鳥錢連薅頭髮時燒掉的那些菸草錢都不一定夠。
然而看著看著,牛爾忽然又無聲地咧開了嘴,笑了。
老媽拼死拼活賣一天菜,加上成本和勞務,收入也不過是百八十元。
自己剛穿過來的時候,每天的午飯和零花都沒有超過十塊錢。
老媽如果多給個三塊五塊的,就足夠他樂呵一整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