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光子的波粒二象性理論,光子的動量為……”
看見光子這個詞,玻爾還是有些心存芥蒂。
但現在各種實驗現象,無可辯駁地證明,光偶爾會體現出粒子性,偶爾又會體現出波動性,所以他也只能忍氣吞聲。
“假如把這種波粒二象性推廣到全部粒子當中,以電子舉例,一個動量為p的電子,其對應的波長應為……”
讀到這裡,玻爾感覺自己的三觀被震碎了一地,就連他嘴裡叼著的菸斗,也差點兒摔到辦公桌上。
電子怎麼會是波!
他的第一反應,和自己老師盧瑟福完全一致。
但這次,玻爾沒有再冒冒失失地打電話給助手。
當然,自從克萊默斯連夜走了之後,他現在也沒有助手,只好捏著鼻子把這篇論文繼續看了下去。
“考慮電子在原子軌道上形成不會輻射能量的駐波……便可得到定態假設……
“將方程1帶入到方程2之中……
“而電子的角動量恰為動量和軌道半徑的乘積……
“此即為玻爾原子模型軌道假設中的動量量子化條件。
“QED。”
現在的QED還只代表著證明終了,並沒有量子電動力學(Quantum&nics)的含義。
陳慕武這篇論文很簡短,但卻又很讓人震撼。
玻爾從沒想過自己苦思冥想都想不透的定態假設和軌道假設,就這樣被陳慕武用幾個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公式,便輕而易舉地推導了出來。
不過,陳慕武論文中提出來的這個“電子也是一種波”的前提,究竟對不對呢?
玻爾陷入到了深深的思考當中。
他現在很糾結,如果宣佈自己提出來的原子模型找到了一個合理的解釋,那麼就必須同時承認“電子是一種波”這個看起來很荒謬的結論。
收到信的當晚,玻爾並沒有回家,而是一直待在自己的辦公室裡,對著面前這篇論文上的幾個公式發了一宿的呆。
菸斗中的菸草一次又一次地燃盡,也一次又一次地被重新裝填。
等到東方既白的時候,他在心中終於下定了結論。
物理學就應該是如此美妙而簡潔的科學,既然把電子當成是一種波,就能完美地解釋氫原子模型中的幾個假設。
那麼電子,又為什麼不能是一種波呢?
精神重新亢奮起來的玻爾,提起筆給陳慕武寫了一封回信。
“親愛的陳:
“我很高興能收到您的來信,也很高興您能在這篇論文寫完之後第一時間同我分享。
“說實話,當初次在您的論文中看到這個新觀點時,我很驚訝,不過在看到這種觀點能成功而完美地解釋我在原子模型中提出來的一些假設之後,不得不承認,我被您的這個觀點給深深地折服了,決定接受‘電子可能是一種波’這個觀點。
“您的來信讓我很受啟發,只不過,現在還有一個問題攔在這個理論的前面,那就是如何才能證明電子也是一種波?只要能證明這個觀點是正確的,那麼我的原子理論基本上就能得到最終的完善了。
“另外,我很好奇一點,就是您是如何在物理學的各個方面,都獲得瞭如此多的有新意的點子的?希望您能不吝賜教。
“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您素未謀面的老朋友,尼爾斯·玻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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