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權就從警察交到法院了。
由於是剛剛發展,所以還沒有律師的概念。所以判決雙方基本是各自複述完,法官直接判決。很容易滋生腐敗,為了杜絕這種現象,韋恩加了一個規矩。必須兩人同審,且每過一天就要換人,避免兩人同流合汙。
法院開庭厚,韋恩有奧本斯都很不安。這是一次大型的社會實驗,一個差錯就會釀成意想不到的後果。
每天兩人都會喬裝打扮,去法院旁聽。回來後又審批檔案。搞得人非常疲憊,但兩人還是不敢放鬆。
韋恩造蒸汽機都沒這麼積極。
造蒸汽機失敗了大不了幾千個金幣,要是這裡有個差錯。那將極大的打擊所有人的信心。
即使萬般小心,但難免還是有出差錯的時候。
這便是轟動一時的,5·13事件。
經過也不復雜,一個即將臨盆的產婦需要產婆與神父助產。結果母子兩難產死了,雖然這個時代醫療技術落後,但由於神術的存在。富裕家庭的死亡率還是極低的。壞就壞在神父身上,按照教會的傳統。教職人員每天都要預留一點神力用作晚上的禱告。雖然條例是死的,在實際執行過程眾,牧師也不會真的那麼死板,特殊情況還是要特殊對待。
壞就壞在這個孕婦難產了,一直從中午到下午沒有絲毫進展,要不是神術吊著她一口氣,早就一命嗚呼了。然後就到了晚上八點的禱告時間。不巧他們遇上的就是講死理的神父。然後母子雙雙死亡。
妻子的丈夫就把牧師告到法院裡了。
這案件本就極其複雜,加上法官還暫時不是很熟悉自己的義務。就判了個牧師無罪。男子氣不過就鬧到最高法院了。他也是個有權有勢的人,不然怎麼會請的起牧師。
這可算是最高法院的第一起案件,引起了所有人的高度關注。
而背後所蘊含的東西也是令所有人注目的。是神權壓制法律還是法律壓制神權。這個世界的牧師可不是那種任人拿捏的,他們有一定的實力。這都得益於神術。比起還沒發展起來的醫學,許多人肯定傾向於神術。就算是韋恩也不住的認為神術就是個bug。醫學恐怕要發展到細胞層面才能與之抗衡,跟別說現在了。
所以教會不好對付。
從案件本身來看,牧師因為習俗害的兩條人命死亡,是標準的故意殺人。但教會肯定會堅持站在被告這方。教會可以放棄整個西北乃至尼爾斯大片信徒,也不可能降低威嚴向世俗投降。態度非常堅決。
韋恩左右思量了一下,教會不能得罪,起碼現在不能得罪。如果自己境內喪失了教堂的治癒功能,將會對工業發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到時候因為長時間在惡劣環境工作而生病的工人將會大量上升,韋恩將花大量的錢在這些人身上,會導致一大批產業停滯。
不但如此,韋恩想到,如果這次擊敗教會的話,那以後跟別的貴族領地起了衝突,那麼自己是不是要管一管。
即使現在實力很強,韋恩還是沒有和整個世界作對的底氣與實力。
雖然很不甘,但也只能妥協。韋恩最後還是宣佈牧師無罪,因為牧師不在管理條例範圍內。
這就給了所有人訊號,目前《西北管理暫行條例》還沒有強橫到所有都可以無視。起碼在西北外,或者教會就不管用了。
韋恩的妥協無疑遭來了許多謾罵。畢竟人們都喜歡強硬的領導人,任何的妥協都會被他們看成是懦夫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