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向陽的演唱會定在十月三號,就在B城本地的一個體育館舉行。溫尋和秦燕嵐早早地到了場館內,但更早到的人不在少數,館內人聲鼎沸,熱鬧非凡。
看起來,想買兩張這裡票還是挺不容易的。加上秦燕嵐買的這兩個位置都不錯,溫尋不免有點心慌。
她湊近秦燕嵐的耳邊,“你怎麼搞到票的,不會是買黃牛票了吧。”
秦燕嵐反手捶了她一下,“我可是電腦手機一起蹲守很認真搶才搶到的好嗎!”
溫尋揉著自己被捶了的額頭,委屈地答了聲“哦。”
“哎對了,你以前是不是看過很多場他的演唱會啊,他應該可以送你票的吧。”
溫尋搖搖頭,“這是我第一次來看他的演唱會......因為之前我還在上高中,他的演唱會又很不湊巧地全避開了C城,我根本沒辦法出去看。”
“那看來今天還挺值得紀念!”秦燕嵐問她,“你有沒有告訴他你會來啊?”
“沒有。他最近特別忙,我怕我告訴了他他還要分心想我的事。”
“也是。”秦燕嵐點頭,“看不出來你還挺貼心。”
溫尋捶了她一下,也算是報了剛剛的一拳之仇。秦燕嵐一驚一乍地喊著疼,“你自己的手勁多大你不知道嗎!”
溫尋嗤嗤地笑,也不回應她的哀嚎。
嘈雜的人聲一點點靜了下去,又在姜向陽站上舞臺的一瞬間喧囂到了頂峰。四周全都是女孩子的尖叫,溫尋覺得自己的耳膜都快被震破了。
以前雖然她經常聽見姜向陽十分臭屁地和她炫耀自己的演唱會場面多大多大,她都只是點頭隨便應付幾句。今天親眼見到、親耳聽到,才知道原來他一點也沒誇張,甚至還有謙虛的成分。
他唱的第一首歌是快歌,不僅是唱,他還跳了舞。溫尋又想起自己那時候在練舞室外看著屋裡揮汗如雨的他,有點慶幸地在心裡感嘆自己見證了臺下的他以後也有幸見到舞臺上的他。
前面的歌一連幾首都是快歌,氣氛熱烈,大家都情緒高漲,唯有溫尋捏了把汗,害怕姜向陽一下子這麼大的運動量會體力不支犯低血糖——她不知道這場演唱會在姜向陽的演唱會里還算是運動量小的。
快歌的部分終於完結以後,姜向陽換了身衣服,再上臺時抱了一把木吉他。
他說,“唱一首我還沒有發表的慢歌,這首歌的名字叫《青梅》。”
大家又歡呼尖叫起來,溫尋卻在想——好的好的,他終於能鬆口氣了。想到這裡,她又有點生氣地埋怨自己幹嘛看個演唱會都這麼緊張兮兮,不得放鬆。
吉他的聲音緩緩彈出了前奏,溫柔舒緩的一段音樂過後,姜向陽開口唱:
“我的青梅好像不信青梅,她不覺得青梅竹馬的感情哪裡完美。少時共看動漫,她沒注意一起長大的一對,轉身對我說,她喜歡茶色頭髮的那位。”
姜向陽吐字很清晰,主歌部分的每一句溫尋都聽得清清楚楚。她有些怔愣,思緒被他拉回到多年以前他們一起看《名偵探柯南》的時候,她確實只在看劇情和推理,絲毫沒注意工藤新一和毛利蘭的感情,若說人物,她只喜歡灰原哀。
“我的青梅很愛和我鬥嘴,她生氣起來總會皺眉。薄薄的嘴唇一張,就會丟給我一顆定時的雷。於是不管加多少糖和奶,我的那杯都會是世上最苦的咖啡。”
“那時候的天空總是很灰,傘下的她淚光微微。她問我為什麼要離開,離開以後又何時再回。我煩惱她的不懂是非,偶爾也會沉默以對,直到後來她忽然不再問我,分別也只是說再會。我才發覺,我不怕她把一個問題重複千萬,只怕她忽然,從聒噪的麻雀,變成了懂事的青梅。”
“我還會再唱許多年,可能某天,她也會偷偷來聽我的演唱會。”
熒光棒在溫尋周圍匯成了一片星海,她和秦燕嵐只搶到了一個熒光棒,她讓給了秦燕嵐,所以這時只有她這裡是黑暗的,是被光包圍的。她的心好像也被什麼包圍了,被音符,被歌詞,被她好像發覺了的姜向陽的心意。
——他的新歌和他們一起經歷過的事都已經達到了這種程度的吻合了......應該不會是她在自作多情。
她是驚喜雀躍的,但也無措和恐懼,不知道如果將來哪天真的捅破了這層窗戶紙以後怎樣和他相處,更不知道該怎麼和一個萬眾矚目的“大明星”談一場戀愛。她不是一個很甘於平凡的人,可她也只想在學業上、在事業上不甘,從沒想過要把戀愛談得多麼的不平凡。可是如果對方是姜向陽,那能平凡得了嗎?
感動、喜悅、緊張,種種情緒糾結在一起,逼得她的手心裡出了一層薄汗,鼻子也有點發酸。
好在現在她藏身於星河,暫居於黑暗,不會被他發覺。
今後的事,順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