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他老婆三天沒吃沒喝,也沒上班,就跟被別人給侵犯了的受害女子似的。
把黃慶濤心也給傷了,想著你特麼是被你男人給睡了,怎麼比死了爹孃老子還難過?
我特麼在你心裡,到底還算不算你男人?
想離婚吧,依然是每對夫妻,首先不好跨過的孩子那道坎。
這女人雖然對他越來越冷,但對孩子卻關心的無微不至,沒有那個女人,能在孩子上面替代她的作用。
這麼湊合著過,又極度不甘心。
自己一個正常的男人,正當壯年,不知道要湊合到什麼時候?
自從那次強迫之後,兩人徹底分居,各吃各的,各睡各的。
家裡只有兩個臥室,兒子住一間,黃慶濤住一間,老婆為了躲他,寧可睡沙發,也不睡床。
黃慶濤也不去找不愉快了,基本等於沒這個人。
就算得逞,也沒啥意思,反倒更添鬱悶。
於是兩人協議互不干涉,他需要了,可以去外面找人,他老婆不干涉。
等孩子上大學後,兩人再離。
反正孩子都上初三了,沒兩年了。
說是他需要了,可以去外面找,但他每天上完班,還要跑車,哪有時間?
再說,也心疼錢,忍忍,也就過去了。
為了住上大房子,再累也認了。
省的到時候,離婚的時候,被人說連個房子都買不起,別罪名全讓自己擔了。
自己啥都沒錯,唯一錯的,就是沒錢。
但這對男人來說,就是最大的錯,不可原諒。
換新房的時候,要那麼大,就是為了,每人能有一間房。
免的老讓她睡沙發,顯的自己虐待她了似的,以後離婚的時候,說不定就是一樁罪過。
黃慶濤的老婆在一家印刷廠上班,具體有多忙,他也不清楚,只知道很忙也很累,說幾十斤的紙張,她抱著都費勁,每天要來回的搬。
黃慶濤也沒辦法,他那工,作是比較清閒。
但清閒的活,工資就沒多少。
如果不讓老婆上班,憑自己的工資,還真養不活一家三口。
今天邪乎了,轉了半天,也沒拉上一個客人,莫非和最近的整頓有關?
聽說最近查跑私車,查的嚴,抓住罰款不說,還扣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