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最後一條,要是實行,自己得要,掏多少錢出去?
就算自己答應,那別的遊戲玩家,也提出這種要求,自己拿啥賠?
把自己賣了,都不夠啊。
這條件,一定不能答應。
於是黑著臉說道:張助理,你這麼說話,可就不講道理了。
所謂買賣買賣,賣出去的東西,怎麼能要求退還呢?
如果都這樣,那大家以後,還怎麼做生意?
我要這麼幹,虧都虧死了。
張明生被他那句買賣,給氣到了。
想到箱子裡,那套幾萬塊錢買的裝備,現在送都沒人要,也淡定不下去了。
菸頭一扔,指著毛叔君說道:你還給我好意思談買賣?有你這麼做買賣的嗎?
今天買了你的東西,明天價格,就縮水一半。
你可以說我願意買,現實裡買完東西以後,質量不好,也要負責退貨吧?
你們呢?
遊戲內容,十年不變,每次就是複製貼上,就算完事了。
我們花了錢,你讓我們,享受到樂趣了嗎?
我們花了錢買你的東西,你總該需要保值吧?
要不然,不是賺黑心錢是什麼?
你說你會虧,你那裝備成本,值多少錢?
只是幾個資料而已,憑什麼賣的,比現實裡物品還貴?
誰給你的定價權?
毛叔君還在強詞奪理:我們也不想這樣啊,物品不保值,我們有啥辦法。
這就算國家,也做不到吧?
張明生懶的再說,該說的,已經說的差不多了。
人家不答應,說再多也沒用。
要不是自己和神仙,放不下以前,遊戲裡的兄弟。
想給他們挽回點損失,才懶的費這功夫。
真做成了,這幫奸商,就只是賣點卡,就不知道能賺多少。
別忘了,在神仙那種獎勵誘惑下,任何人都會瘋狂的。
於是冷冷問道:最後再問你一次,確實不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