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搖了搖頭,笑著對醫生說道:
“謝謝關心了,這件事我有分寸的。”
醫生看到我這麼說也就不再多問了,畢竟他們也不想攙和這種打架鬥毆的惡性事件,對他們沒好處。
我沒有做X光檢查,而是下午就辦了出院證明。
事情都到了這個份上,我倒反而有些看開了。
當然,我的看開並不意味著我的放棄,而是我的心思要更加細膩,我知道,我聰明,但我的對頭更聰明,如果只是憑藉著我的一股熱血,而沒有周詳的計劃的話,只會重蹈昨天的覆轍。
出院之前,我還特意在醫院的廁所裡找了幾個病人做了一個關於勾魂術的小實驗。
實驗的內容一共有四項:
第一,是確認透過鏡子裡的反光看別人的眼睛能不能施展勾魂術。最後,我確認的結果,那就是可以。
第二,就是看看在別人戴上墨鏡,或者隔著毛玻璃的情況下勾魂術能不能有用。我得到的結果和我昨天昏迷之前得到的一樣:沒有用。雖然具體不知道為什麼,但是我猜測勾魂術應該是類似於光線病毒一樣的東西,戴上了墨鏡,會影響透光度和光譜,所以勾魂術就起不到作用了。
第三.就是在只看對方一隻眼睛的情況下勾魂術是否有用,我的結論是:有用。哪怕是隻看對方的一隻眼睛,我的勾魂術也能夠起到作用。
而第四,就是測試長期命令和一次性命令的不同。
所謂的長期命令,就是類似於“從今天開始你就是啞巴”或者“從今天開始你就改姓王”之類的命令,而一次性命令則是“幫我把地上的紙撿起來還給我”之類的命令。結果我發現,長期命令的持續時間是非常長久的,若要解除命令需要我親自看著對方的眼睛說“解”才行,而一次性命令卻不需要,比如說,像“幫我把地上的紙撿起來這樣的命令”只需要對方完成了我的命令,那麼,這個命令就會自然解除,對方就會變回正常人。
勾魂術對現在的我來說是唯一的武器,就像殺手的槍一樣,想要對別人開槍,最最起碼,你要清楚你的槍怎麼使用。
除此之外,我也確定了我的勾魂術的距離極限,那就是50米,因為在50米之外,我就看不清別人的眼睛了,就算能夠看清,我的聲音也傳達不清楚。所以50米是我的勾魂術的最大有效距離。
到目前為止,我大概確認下了我的勾魂術不起作用的人群,那就是傻子、瞎子、聾子還有外國人,傻子頭腦混亂,無法正確理解我的命令。瞎子看不見我的眼睛,聾子看得見我的眼睛卻聽不見我的命令。至於外國人,在語言不通的情況下,也無法理解我的命令。除非我也學外語。但至少,短時間內是無法對外國人使用勾魂術的。
瞭解了我的勾魂術的大概使用方式後,我就開始思索我的計劃。
張國華當然不能那麼便宜他,但是對我妹妹下手的,除了張國華一家,還有其他三戶家庭的人,在下手之前,我必須把他們之間的關係弄清楚。
我妹妹是在KTV遇害的,死亡地點很好調查。但是我很疑惑的是煙煙是怎麼和棕毛他們認識的?是他們本來就是同學關係,還是說是臨時認識?
稍微想了一下,我斷定應該是前者,因為那棕毛對我家的情況很瞭解,知道我家裡沒有勢力,而且張國華能夠那麼清楚我家的所在地點,應該是透過棕毛他們的口述。所以說,我妹妹應該在之前就和那四個男生認識。
這樣算來,是同學關係的可能性就很高了。
那四個男生能一起在KTV裡,也說明他們的關係應該不錯。都是官二代和富二代,所以才能夠結黨結派。
一直以來,我都把張國華當成了最大的靶子,想要直搗黃龍,把張國華一擊斃命,但是這樣反而適得其反,造成了我身陷囹圄,現在應該換一個思路,或許……可以從張國華下面的人,比如說……他的兒子棕毛動手。本來,我就不會放過那個棕毛一夥人,對他們下手,是遲早的……
現在,看來我要先對棕毛他們下手了……
漸漸的,一個完美無缺的計策在我的腦海裡成形。
這是一個連環計。
而且,可以透過小魚釣大魚的方式,把張國華,還有其他三戶人家,全都搞定。
【這周每天四更,今天晚上還有兩更】